合同中约定诉讼费用无效。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保险公司往往会拒绝支付诉讼费,因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同意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往往以此为辩护。保险公司在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中不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认定无效。明确说明,也不影响对条款效力的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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