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的立案标准:
(一)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认定标准
我国的刑法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罪与非罪的界定通常是:第一、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不明知,那么就不会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二、如果没有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都不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二、我国刑法对信息披露违规罪的量刑
我国刑法对信息披露违规罪的量刑规定是: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如何量刑?
对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公司、企业应这样量刑:一般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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