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可以争取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时,一方有特殊情况时可优先考虑,如绝育手术、改变生活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等。离婚争取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儿童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道德素质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离婚男方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9、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离婚怎么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争孩子抚养权,法院判决儿童抚养权归属原则是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因此当事人应当从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双方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综合因素,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以及父母待人处事的特点、生活理念、道德素质以及对生活和学习的热情,都会影响到子女。
结语
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情况有多种,如子女与母亲共同生活不利、母亲不尽抚养义务、子女无法随母亲生活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具备特殊情形时可优先考虑。离婚后争取抚养权,法院将考虑儿童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因素包括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父母品质等。父母的行为和态度也会对子女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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