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撤销和解除不完全是形成权。形成权是一种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面改变或撤销合同。而在合同法领域,合同的变更、撤销和解除通常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变更通常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这种情况下,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同意,而不仅仅是一方的单方面意愿。
合同的撤销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且已经开始履行,但由于一方当事人的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原因,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而非单方面的行为。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并履行一定阶段后,双方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如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的履行。解除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有时甚至需要法院的判决。
综上所述,合同的变更、撤销和解除虽然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合同撤销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撤销合同。然而,与形成权相比,合同的变更、撤销和解除涉及更多的协商和司法程序。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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