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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2020-08-21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超过十五万元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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