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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如何划分公司股权?

2021-05-21 来源:意榕旅游网

夫妻离婚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如果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另一方非股东,分割股权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进行。协商分割需要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并超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给离婚方的配偶。如果超过一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购买出资额,可平等分割;若不同意转让且不购买出资额,则视为同意转让。诉讼分割需法院确认分割方案。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具体如何分割公司股权,可以依照下面规则进行:

1、协商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商一致,都同意将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并且超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有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是愿意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购买出资额的,可以就转让出资额所得财产进行平等分割;如果有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用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就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同样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诉讼分割。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有法院确认分割方案。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权?

夫妻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应进行财产的公平分割。对于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权,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划分股权比例,或者一方可以放弃股权,将其划归另一方所有。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介入,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经济支出等因素进行公正划分。最后,也可以选择出售公司股权,将所得款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在处理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权时,建议夫妻双方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公平分配的实现。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而另一方非股东的情况,可按以下规则进行股权分割:一是通过协商一致并得到超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二是通过离婚诉讼,法院确认分割方案。处理夫妻离婚后公司股权的问题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双方协商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实现公平分配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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