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申请“首违免罚”所对应的执法单位窗口办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需要申请“首违免罚”违法记录所对应执法单位所属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首违免罚”的申请,填写《“首违免罚”申请表》。收到申请的交警部门执法单位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及时限办理。
一、首违警告是什么意思
首违警告意思是指对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是否属于半年内首次违法、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并且本次交通违法行为是属于首次违法警告的清单范围内。不扣分、不罚款但是也需要处理这个违章。
二、首违警告一年可以用几次
首违警告一年可以用1次,前提是车主在此之前的6个月内,车辆没有违章记录,而且以前的违章记录车主已经处理完,否则车主是不能使用首违警告的。首违警告只针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比如闯红灯、不按固定道路行驶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是不能使用首违警告的。
如果车主发现自己无法使用首违警告,需要尽快处理违章,按照要求提供驾驶证扣分,并且缴纳罚款。如果车主成功使用首违警告,免除了这次的处罚,那么车主日后使用车辆时,再出现违章就会正常被处罚了。车主需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再出现违章行为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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