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了公积金该欠缴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对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和所欠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予以清偿”的精神,单位在合并、分立的情形下,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由合并或分立的单位根据合并或分立的协议予以补缴;
2、在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时,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应作为职工工资列入优先清偿顺序清偿。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具体如下: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所在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
综上所述,公司要倒闭,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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