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应按照死者近亲属与死者的生活紧密程度及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两个原则来进行分配。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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