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死亡后,人事档案继续在原存档部门保存,何时销毁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短期为3年,为长期5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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