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条件
1、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条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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