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伍后,民政局根据当地规定发放退伍补助费、离队津贴、伙食费、差旅费和退役医疗保险金,同时提供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优惠政策,经济补助和助学金等,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法律分析
义务兵退伍民政局补贴什么时候发放需要看当地民政局的规定。
1、退伍补助费
2、离队下月津贴
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
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离队差旅费
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退役医疗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条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结语
根据当地民政局的规定,义务兵退伍后可获得一系列补贴,包括退伍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伙食费、差旅费和退役医疗保险金等。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组织义务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推荐就业。此外,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还享受国家的扶持优惠政策,包括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加分及其他优惠政策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优先录用或聘用等。退出现役的义务兵的生活补助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退役金标准和安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公布): 第三章 选拔补充 第二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部队需要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组织推荐本单位、本行政区域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预备役人员选拔补充。
被推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预备役人员选拔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公布): 第七章 待遇保障 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补偿相结合的预备役人员津贴补贴制度。
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享受服役津贴;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任务津贴。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相应补贴和伙食、交通等补助;其中,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
预备役人员津贴补贴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公布): 第三章 选拔补充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向部队及时、准确地提供本行政区域公民预备役登记信息,组织预备役人员选拔补充对象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工作,办理相关入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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