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可以更换的情况如下:
1、项目经理辞职、变更注册的。
2、自然减员的。
3、生病不能到岗履职的。
4、经建设单位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
5、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变更的,可以更换。
6、甲方同意或要求更换。
7、不可抗力原因。
项目经理是指企业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它要负责处理所有事务性质的工作。也可称为“执行制作人”。项目经理是为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负总责的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团队的领导者,项目经理首要职责是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优质地领导项目小组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并使客户满意。为此项目经理必须在一系列的项目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中做好领导工作,从而实现项目目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阶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通知》
第一条
严格变更条件施工阶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应符合下列情形:
1.原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辞职、变更注册的;
2.原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自然减员的;
3.原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生病不能到岗履职的;
4.原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
5.原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变更的。
《招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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