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拆迁补偿应指企业房屋、土地拆迁补偿,其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根据计算方式不同,可以房屋价值补偿中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也可以分别计算房屋建造成本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 补偿项目还包括装潢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费用补偿,以及不能搬迁的设备的重置价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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