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多种方式,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协商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