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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2021-07-19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的劳动合同不违法都是有效的,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完成后补签的合同就是合理、合法的,合同一旦生效就可以保障到双方的权益。

一、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

1、公司要全面审查员工法律主体资格,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签订合同前,公司将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公司与员工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双方的情况如实填写,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3、合同期限。入职超过3年的,签6年固定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入职不满3年的,从入职日期算起签3年固定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

4、合同工资。公司将据实际情况和个税避税等方案,按合同工作时间等内容重新拟定劳动报酬分配,将按岗位和相关规定设置基本工资并拆分成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等多个部分;

5、社会保险和健康体检。签订前最好组织全体人员健康体检,预防各类公司保险风险。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如下: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的劳动合同不违法都是有效的,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完成后补签的合同就是合理、合法的,合同一旦生效就可以保障到双方的权益。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公司要全面审查员工法律主体资格,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公司与员工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等。

一、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的。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只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即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也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约定事由。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实现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项,当约定事项出现时,劳动者有权合法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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