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去依法赔偿,以及依法给予安置补偿。
二、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应怎么办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处理如下:
1、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安置补偿协议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的限制。即使事后后悔的可能性很小,当时承担违约责任,最终也会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因此,由于对拆迁不满意,建议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2、提出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及时提出行政裁决或者行政复议。一般应当自知道征地之日起60每天提出;
3、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拆迁中应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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