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 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