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全面禁止土地抵押,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抵押的。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获得的耕地、草地、林地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广大农户的生存保障,农民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将土地抵押,一旦不能清偿,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有可能被拍卖,这样就会造成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条件,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非常不利。所以,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全面禁止土地抵押,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抵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三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