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遗嘱人只需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即可,不需要子女到场签字。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