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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出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

2022-10-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一、租房死人怎么办

租房给别人出现死人了的情况话,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非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租赁合同依法变更或者终止。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把房卖了怎么办

只要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就可以继续居住。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三、上海更改承租人规定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家属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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