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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保险合同中是否存在不能自由解释的条款?

2024-01-12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合同时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具体,不得存在歧义、不公平等问题。因此,在交通保险合同中不应该存在不能自由解释的条款,若存在此类条款应当无效。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单、保险凭证和保险单复制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欺诈行为和虚假陈述。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含有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保险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准确、明确、全面地告知保险消费者有关保险产品的条款、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免赔额、保险金给付方式、保险事故处理、保险公司服务的相关信息。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合同中不应存在不能自由解释的条款,否则应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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