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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第三十五条构成犯罪嘛?

2020-06-02 来源:意榕旅游网

交通法第三十五条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章,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章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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