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交通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不再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人仍需通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如果未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仍然会按照原合同的规定扣除相应的保险费用。如果解除合同时另行签订了新的保险合同,则需要在新的保险合同生效之前解除原有的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合同解除时,被保险人应当通知保险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退还未到期保险费,并扣除相应的保险费用。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将保险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依法缴纳保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和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关情况。
以上是针对交通保险合同解除后需要通知保险公司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解除合同时应注意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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