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后3年的,可以销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死亡的,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3年后才申请销户的,根据情节将会给与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如果不按规定注销,将可能会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同时,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户口注销流程
第一步:1.复印自己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每样2张复印件,2.用A4纸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写清楚自己两个户口的具体情况,怎么样获得,为什么要注销等,写好后复印一份。
第二步:拿这些资料及它们的原件到你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一定得是你想注销的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千万不要拿到你想保留户口的派出所)上交给户籍警。
第三步:户籍警会安排派出所民警为你做笔录,内容就是你如何获得双重户口的前因后果。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
第四步:户籍警会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内容与你的注销申请差不多。
第五步: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一定得是当天值班民警签名,其它民警签名没用)
第六步:派出所手续基本完成,他会装订你的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章写上意见(这些材料是两份一模一样的,一份上级留底,一份派出包留底)。
第七步:带上你所有资料去这个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城市派出所就是找区公安分局,镇派出所就是找县公安局)。
第八步:上级领导签好字盖好章后拿回派出所就大功告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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