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保险法规定,理赔需要提供治疗记录。但是,个人隐私也应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不得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合同无关的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保险人为认定保险事故的发生、范围和大小等情况,可以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但不得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无关或者无必要的证明材料。
3.保险合同的约定。
个人隐私的保护:被保险人可以将治疗记录等敏感信息进行处理或者脱敏,以保护个人隐私。此外,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也应当严格保守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
因此,在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提供治疗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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