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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呢

2020-03-23 来源:意榕旅游网

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根据其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但是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致残,情节恶劣的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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