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安全责任书
劳务分包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有效防范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xx-x项目部(下称甲方)与xx-x劳务分包队伍(下称乙方)共同协商,本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了促进双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事故,按各自的安全责任,承担相同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认真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建质【2015】91号文件要求配备安全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验收制度。
2、双方对新入厂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负责组织。
3、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甲方负责监督保存资料。 4、在施工现场由于疾病突发而造成死亡的双方各承担50%责任;在宿舍或厕所等非场地场地疾病突发乙方承担100%的责任。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和设施。甲方核实乙方所报的需求计划后,按需发放。并指导实施。甲方未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所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100%责任。
2、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没有及时进行整改的隐患,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和标准搭设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80%的责任。剩余的20%由甲方承担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3、身体有残疾或超龄者(超过年满18~55岁者,管理岗位除外)均不得进入现场或从事施工作业。违者一经查出,清出现场,超过5人以上甲方对乙方罚款5000元。在年满18-55岁以外年龄段发生事故乙方要承担80%的责任。剩余的.20%由甲方承担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项目部负责人:(签章)
劳务队负责人:(签章)
责任书签定日期: 2011年x月x日
劳务分包安全责任书2016-05-24 21:31 | #2楼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现就 致 工程安全生产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劳务分包合同,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劳务承包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查。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甲方
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劳务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5、乙方一切劳务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的,严禁劳务输出。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8、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违章行为承担责任。
4、乙方未设置安全负责人,提供项目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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