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特点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居住着壮、汉、瑶、苗等12个民族。八桂大地孕育着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我区在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民族文化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立体构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
发掘民族文化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文物考古发掘工作取得划时代的成绩,运用国际先进的考古挖掘理念、方法和技术,百色盆地旧石器时代遗址、那坡县感驮岩新石器时代遗址、贵港市罗泊湾汉墓等地的发掘成果,充分而准确地表明了广西百越文明的源远流长。尤其是199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的邕宁县顶蛳山新石器时代遗址,是我区境内面积最大,保存最为完好,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也是珠江流域最具代表性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对研究南方民族干栏式建筑的起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围绕着这些考古工作所展开的一系列重大课题和学术研究,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涌现出一些学科带头人。
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艺术研究日益活跃,成果喜人。民族文艺资料的普查和搜集,积累和抢救,研究和编撰,出版了文艺集成和志书,各种专题研究异彩纷呈,民族文化艺术期刊的影响力和权威不断提高,组织各种国内外的互访、考察、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使我区民族文化得到进一步的挖掘和梳理。
保护优秀民族文化的突破口
2003年开始启动的,以广西民族博物馆为龙头的,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1+10”建设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强有力措施保护与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重大举措。两
年来,我区已建成南丹里湖白裤瑶生态博物馆、三江侗族生态博物馆和靖西旧州壮族生态博物馆,三个试点从不同角度切入,在建设模式上做了不同的探索,使三个项目既有个性又有共性,不仅有效保护了民族地区较为完整的文化生态,而且拉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三个试点还体现出中国生态博物馆的第二代模式特征,即专家和村民紧密结合,培养农民自己的专家,推进生态博物馆向专业化、博物馆化方向提升,这样的“广西模式”为今后广西和全国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推进,探寻了更多的参考经验。
对于我区历史上缺乏文字流传的少数民族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该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取得相当大的进展,“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保护”项目被批准为2003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10个试点项目之一,重点保护红水河流域各村寨中,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铜鼓歌舞艺术。
今年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极大地带动了我区各市县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各市县认真组织人力,筹集财力,调研普查。据自治区文化部门的介绍,在今后的保护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科研队伍、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以举办宣传周、晚会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配合《广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出台,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实现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和法制化。
民族文化产业齐头并进
民族文化资源经过整合,通过不断成熟的文化产业运作与现代文化相承接、相融合。自治区文化厅长容小宁表示,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整合民族文化产业资源,培育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是我区发展文化产业一直坚持的基本思路和定位。在没有现成经验可遵循的
探索实践中,我区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发展具有广西特色、市场发展前景好和生命力强的文化产业。摸索出并推广“以项目为载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这既能打破体制障碍和行业壁垒,又能积极扩张延伸产业链。比如人们所熟悉的《印象·刘三姐》,将世界级的桂林山水风光、“刘三姐”民族文化品牌,打造成世界级的民族文化艺术精品,通过市场运作的经营带动了旅游、演出、艺术教育、服务等行业,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近几年来,我区在发展文化产业中注重在“特”字上做文章,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精华,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和发挥广西绚丽多姿的民族地域文化优势,将文化产品与相应的地域文化相结合,精心打造“民歌”、 “山水”、“边疆”等广西独特的民族文化品牌:既有闻名遐迩的“刘三蛆”系列文化品牌,又有名扬海内外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品牌,还有国内外获大奖的民族戏剧、音乐、舞蹈和杂技等品牌,更有桂林山水、北海银滩、乐业天坑等旅游文化品牌,以及靖西绣球、阳朔画扇、临桂皮画、北海贝雕等“一地—品”的民间艺术工艺品牌等等。这些民族特色文化品牌,不仅成为广西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主打项目,而且形成引领全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耀眼亮点。
通过项目,形成品牌;通过项目,形成产业。如今,我区以国办文化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运作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新格局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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