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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020-04-07 来源:意榕旅游网
工程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以科技促发展,以管理创效益;遵纪守法,顾客至上;加强过程管理,减少污染,创建绿色工程;安全第一,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公司管理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规范质量目标的制定、修订、分解和考核;保证质量方针有效贯彻和切实达到质量目标、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不断增强客户物满意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目标的制定、修订、分解、考核和统计。

第二章 质量目标管理职责要求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第五条 工程科协助公司领导制定、修订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负责进行季度、年度检查、考核和统计实施情况;

第六条 公司经营部制定公司年度《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明确公司质量、互不干涉、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顾客和相关方满意以及持续改进等目标指标。

第七条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总体质量目标的分解、确保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层次上建立可测量的质量目标。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分解、考核和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公司制定的目标指标,制定本部门可测量的目标指标。

第三章 质量目标制定的依据、原则

第九条 质量目标制定的依据

1、国家相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要求;

2、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先进质量水平;3、市场预测和客户要求;

4、公司的质量方针及可测量的实际质量水平。第十条 质量目标制定的原则

1、与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保持一致: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评90分以上;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率达95%以上,顾客投诉处理率100%。

2、坚持“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原则,确保客户的要求和期望得到满足。

3、体现“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4、确保全体员工能够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

第四章 质量目标的分解、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 质量目标的分解原则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应结合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计划。将公司的质量目标内容分解和展开,落实到相应岗位的各具体工作及业绩考核之中。

第十二条 质量目标的检查与考核

质量目标的检查考核应对公司的管理层次由下至上的方法进行。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对落实到相应岗位的各项质量职责指标进行检查考核。1、工程科每半年对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协调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以确保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

2、工程科人员依照审核计划(或总经理的指令),对各部门实施质量分目标的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并将其结果及时报告总经理和责任部门。3、工程科部根据检查考核、抽查监督的结果,依据公司质量奖惩的规定,对质量目标实施好的部门予以激励。

4、质量目标实现的情况,应记录存档,作为下年度制订质量目标的输入之一。

5、质量目标分解、检查、考核记录

第五章 质量管理的评审与改进

第十三条 每年度组织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对本企业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根据制定的质量目标,统计目标的完成情况,以总结形式报质量技术部,汇总数据,提交管理评审;

第十五条 质量目标考核结果应作为质量管理改进依据的组成部分,根据质量目标的实施结果,验证质量目标的契合性,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 通过评审,确定质量目标延续或修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工程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录

质量目标展开表

批准:

质量目标号项目

编制: 校对: 审核:

目标展开目标值

对策措施要求

完成

时间

实施部门责任部门 检查核定

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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