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灰比的计算:混凝土的水灰比系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水泥强度及石子种类按照公式计算求得。我国一般使用有下列几种公式:
(1)鲁舒克公式:对于该项公式的使用,一般反映由于低标号混凝土(c7.5~C15号)配合比计算较为适用。
用于配制碎石混凝土:
注:以上(1)、(2)二项计算公式系参考过去沿用原苏联的有关计算资料。 (3)我国目前混凝土的水灰比计算公式
根据现行的最新水泥标准GB175-1999、GB1344-1999及GB12958-1999中规定,我国过去沿用的水泥标号已经改为水泥强度等级计算。关于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其水灰比的确定可参考下列公式:
采用上表时,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σ值作适当调整。 2.水泥及砂石用量的计算:
3.混凝土配合比表中材料用量的计算系数:按有关计算公式或试验数据取定混凝土配合比中水泥、砂、石的计算用量后,在确定预算定额配合比表的材料用量时,尚需考虑下列几种因素的计算系数:
(1)混凝土虚实体积系数:按5%考虑 (2)原材料的损耗率:水泥1% 砂1.5% 石子2%
(3)砂含水体积膨胀系数:参照本章第三节中的表14.10砂的体积膨胀系数参考表,混凝土工程定额一般按砂含水率3%取定,按参考表中数据,定额可取定砂含水膨胀系数为: 中(粗)砂21%;细砂35%
计算方法:(定额混凝土配合比表中材料用量) 水泥用量=混凝土虚实体积系数×水泥损耗率×水泥计算用量 =1.05×1.01×A水泥 =1 06A水泥
中(粗)砂用量=混凝土虚实体积系数×砂含水膨胀系数 ×砂损耗率×砂计算用量 =1.05×1.21×1.015 x A砂 =1.29A砂
细砂用量=1.05×1.35×1.015×A砂 =1.439A砂
石子用量=混凝土×虚实体积系数×石子损耗率×石子计算用量 =1×1.05×1.02×A石=1.071A石
由此,普通混凝土定额配合比表中材料用量的计算系数为: 水泥: 计算系数=1.06 中(粗)砂: 计算系数=1.29 细砂: 计算系数=1.439
石子: 计算系数:1.071
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见表22。 混凝土浇灌时的坍落度见表23。
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中采用砂率、加水量、水灰比的参考数据见表24。
注:1本表所列水灰比系指水与水泥(包括外掺混合材料)用量之比。 2采用矾土水泥时,最大水灰比可比表中数值大0.05。
3表中的最小水泥用量,仅适用于机械振捣的混凝土,用人工捣实时,水泥应增加25kg/m3。
4当掺人塑化剂或加气剂且能有效地改善混凝土的技术性能时,表中最小水泥用量可减少25kg/m3。
5强度为c7.5的混凝土,其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量,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6表中严寒地区指最寒冷月份里的月平均温度低于-15℃者;寒冷地区则指最寒冷月份里的月平均温度 处在-5°~-15℃之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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