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旗第三小学
关于减轻学生负担、规范作业布置的规定
2016年8月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要求,切实规范学校管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积极迅速采取有效行动,建立起“减负”责任制度,做到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形成良好的“减负”氛围和正确的人才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作如下规定:
一、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书 记 工会主席
成? 员:校委会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 家长代表?
职? 责:“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课堂,调查了解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情况,特别是双休日作业布置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做好处理。
二、具体要求
1、减轻学生负担的核心是对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假作业实行“三限”,即限份量、
限数量、限时间。
“限份量”即对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假作业的总量进行限制,学科配套的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假作业严格按照省规范化办学要求,只使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教辅资料。
“限数量”即各科教师作业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布置,不准超量布置。
“限时间”即各科布置的作业总量完成时间绝不能超过小时。
同时,对布置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的学科明确限定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规定外的学科,如果布置作业,必须让学生当堂完成,绝不留课外作业。
2、任何年级、备课组和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度和上级规定,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科学地执行课程和教学进度,不准学生利用课间、午休时间写作业、背课文等。
3、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量布置课外作业。提倡为学生布置实践性、活动性及创新性作业,不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禁教师使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学校要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切实控制每日各学科课外作业总量,要加强对教师布置课外作业量和批改课外作业情况的检查。
4、学校、教师不得随意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提前上新课;不准教师开办任何名目的有偿补课班,不准为社会上的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社会有关部门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准强迫或变相介绍推荐学生参加社会上举办的补习班。
5、严格管理学生用书。学校严格按照课程设置计划、省教育厅的规定选订学生用书,任何教师不得超范围推荐或组织征订教辅材料。
三、作业规范:
1、作业要分类分层。学生作业可分为预习、复习、观察、熟读、背诵、书面练习、手工制作、课外实验等(体、音、美等学科应按课程特点布置有关作业)。作业目的明确,要求清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分层布置。
2、作业要精选,作业量按要求必须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总量每天控制在 小时左右(一二年级为一小时之内)。
3、作业要侧重学生素养和能力的提高,除书面作业外,要加强对学生预习和复习的指导。
4、批阅和讲评。基本作业,教师应全收全批,发现问题在下节课及时讲评;提高性作业,不要求全体完成,但对已完成的作业要全收全批,要有侧重地分析讲评。
四、对违反本“规定”教师的处理
1、对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教师,进行面谈、批评教育。
2、对违反本规定情节较严重的教师,期末综合评估降一个等级。
3、对“减负”工作滞后,违规情节严重的教师,给予年级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和本人当年的评优、晋职资格,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对严重违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依据《教育局关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和全体教师要共同努力,坚持不懈的按照上级要求,规范管理,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做好,全面提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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