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工器具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器具管理,使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降低生产成本,根据煤化工企业的特点,结合神华巴彦淖尔能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专用术语
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公用工器具: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单价5000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绝缘安全工具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工器具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各工种工器具的发放审批,并对工器具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 机电中心对各单位、部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进行考核 第六条 物资供应部按照公司工器具管理制度规定的工器具种类,进行采购和发放。工器具仓库保管员汇总管理各单位工器具台帐(电子台帐即可,不需打印保存)。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核本单位各类工器具计划,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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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工器具管理制度的实施;各生产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负责建立相应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台帐,负责新增工器具的台帐补充;生产用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库存工具保管等管理工作;班组长负责本班内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共用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工作。
第八条 质量计量检验中心负责协调相关检验机构,进行表类和尺类工器具的检验工作。
第三章 工器具的申报、领用、使用及保管存放
第九条 计划申报
(一)各生产单位根据岗位、工种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 (二)严格控制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者,不准申报计划。
(三)领用计划需由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到经营管理部审核备案,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剔除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四)领用计划需提前一个月上报. 第十条 领用
(一)物资供应部根据领用单位、部门凭经各分管领导审批的领用计划,按照物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二)工器具验收入库后,通知各领用单位、部门,按照领用计划审批范围,办理领用手续。
(三)工器具领用后,当天(最迟第二个工作日),由物资供应部登记领用台账。
第十一条 使用及保管存放
(一)工器具由领用单位做好保管台账,由相关领用人保管。
(二)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并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或使用者个人原因损坏,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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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用工具由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负责.建立公用工具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指定责任人.若丢失或使用者个人原因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理由。
(四)专用工具由使用单位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五)电焊机(包括电焊钳及焊接电缆线)和气焊工具由使用人负责。用后及时收回,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六)所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车间主任、工段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八)所有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及化验用仪器、器具、器皿)每月盘点一次。
(九)特殊器具(测量器具、钢丝绳等)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使用. (十)检修人员负责现场工器具完好无缺,正常工作后按时收回二级库或工作间内。
(十一)由使用单位、部门保管的工器具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保管人员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出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十二)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正常使用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 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一)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二)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
(七)化验用仪器、器具、器皿由质计中心化验人员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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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三)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
(四)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五)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机电中心许可,改做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帐上予以注明.
(六)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见安全规程的相关章节 第十三条 工器具的存放
(一)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二)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三)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四)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五)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六)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集中收回,交物资供应部。
(七)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第四章 考核
第十四条 工器具管理过程中,未能建立台帐或台帐未能及时更新,经公司经营管理部考核确认后,罚责任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1000元。 第十五条 以下各项由公司机电中心进行考核处罚
(一)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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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
(二)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 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三)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四)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录:
附录1:工器具台帐
附录2:工器具丢失情况登记表 附录3:工器具损坏情况登记表 附录4:个人工器具配置及使用年限 附录5:公用工具使用年限
附录1:
工 器 具 台 帐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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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使用人: 年 月 日 序号
注:在实际应用中以Excel格式(电子表格)记录。列宽、行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领用完好领用日期 情况 人 备注 6
附录2:
工器具丢失情况登记表
年 月 日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数丢失日期 责任 责任人 确认人 备注 单位名称 :
位 量 说明: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工器具补充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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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工器具损坏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 年 月 日 序名 规格型单号 位 数量 损坏损坏损坏日期 情况 原因 责任 责任人 确认人 号 称 说明: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工器具补充或工器具维修报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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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个人工器具配置及使用年限 使用年限(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2 呆扳手10 12-14 呆扳手14—11 17 呆扳手17—12 19 呆扳手22—13 24 呆扳手14 19-22 15
工具名称及规格 内六角扳手 活扳手4〃 活扳手6〃 活扳手8〃 单维修 焊位 钳工 工 套 个 个 个 3 3 3 3 3* 5 5 3 3 工 3 3 工 3 3 3 工 3 3 工 5 3 工 3 3 3 工 电仪表水暖车 起重操作活扳手10〃 个 活扳手12〃 个 活扳手14〃 个 呆扳手8-10 个 呆扳手10—个 3* 3* 5* 5* 5* 5* 个 5 5* 5* 个 5 5* 5* 个 5 5* 5* 3 个 5 5* 5* 个 呆扳手24—个 5 5 9
5* 5* 5* 5* 3 27 呆扳手16 27-30 梅花扳手17 8-10 梅花扳手18 10-12 梅花扳手19 12-14 梅花扳手1420 —17 梅花扳手1621 —18 梅花扳手1722 —19 梅花扳手1923 —22 梅花扳手2224 —24 梅花扳手2425 —27 26 27 5〃 一字改锥28 6〃 10
个 5 5* 5* 3 个 3 5* 5* 3 个 3 5* 5* 3 个 3 5* 5* 3 个 3 5* 5* 3 个 3 5* 5* 3 个 3 5* 5* 3 3 个 3 5* 5* 3 个 3 5* 5* 3 个 套筒扳手 一字改锥2。个 套 3 3* 5* 5* 2 2 3 个 2 2 2 2 一字改锥29 8〃 一字改锥30 10〃 十字改锥31 2.5〃 十字改锥32 6〃 十字改锥33 8〃 十字改锥34 10〃 35 36 37 管钳200 管钳300 管钳450 个 个 个 5 5 5* 2 2 2 2 2 2 2 3* 5* 5 2 3 2 2 2 3 2 2 2 3 3 3 3 2 3 2 3 3 5 3 3 3 2 2 3 5 个 2 2 个 2 2 2 2 2 2 个 2 2 2 2 个 2 2 个 2 2 个 2 2 2 2 2 2 38 盒尺(3米) 个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500 盒尺(5米) 个 尖嘴钳 克丝钳 布剪刀 铁剪刀 锯弓 塞尺 刮刀 角尺250×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11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钢板尺500 钢板尺150 工具袋 钳套 什锦锉 手锤2P 手锤1.5P 手锤5P 手锤4P 紫铜棒30 划规300 手电 电笔 卡簧钳(内个 个 个 个 套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5 5 2 3 5 5 5 3 1 2 2 5 1* 5 2 5 1 5 2 5 1 2 5 5 1 5 5 5 1* 5 2 5 1 1* 0.5 0。5 卡) 卡簧钳(外62 卡) 63 64 表 65 66 67 板锉(中) 三角锉(中) 园锉(中) 个 个 个 2 2 2 2 2 2 12
个 数字万用表 数字电流卡个 个 2 5 5 5 1 68 半圆锉(中) 个 69 70 氧气表 乙炔表 块 块 71 手持焊帽 个 5 5 1* 1* 3 2 3 3 3 3 0.5 3* 2 3 2 2 1 2 2 2 2 1 2 3 3 0。25 72 割把(小号) 个 73 割把(中号) 个 74 焊把(小号) 个 75 焊把(中号) 个 76 77 78 79 80 81 电焊钳 氩气表 剥线钳 电工刀 偏口钳 电工皮带 个 块 个 个 个 条 82 电烙铁(40W) 个 83 84 85 86 割管刀 卡尺300 卡尺150 丝锥4—8 丝锥10-16 水平尺600 个 个 个 套 套 个 * 0。5* 3 注:*表示可选或作为公用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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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公用工器具使用年限
序号 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角向磨光机 内孔磨 手用电钻 电锤 电焊机 焊接电缆线 机加用刀具 液压千斤顶 摇表 测振仪 测距仪 噪声检测仪 使用年序>3 >3 >5 >5 >10 >3 >3 >5 >5 >5 >5 名称 使用年>1 >5 >1 >2 >0.25 >0。25 >1 >5 >3 >5 >3 >1 >1 15 化验玻璃器皿 16 化验仪器 17 氧气、乙炔带 18 易损坏工具 20 <10mm钻头 22 >20mm钻头 23 机械千斤顶 24 手拉葫芦 25 千分尺 26 百分表 27 丝锥 28 板牙 19 电机修理专用工>5 >0.25 21 <20mm钻头 可燃气体检测>5 红外线测温器 >3 以上使用年限,如与财务规定不一致,以财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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