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主要是名解或单选)
1、国际贸易额:是计算和统计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指标,是把世界所有的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相加,即按同一种货币单位换算后,把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出口额相加得出的数额;而不能简单地把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出口额相加。
2、对外贸易额:亦成为对外贸易值。是用货币金额表示的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的进出口的数量指标,是衡量一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经济指标。是由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从境外进口的商品总额加上该国或地区同一时期向境外出口的商品总额构成。出口额按FOB价格计算,进口额按CIF价格计算。
3、对外贸易依存度:是衡量一国国民经济对进出口贸易的依赖程度和衡量一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进出口贸易值与该国同时期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对比关系。即进出口贸易值/GDP
4、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亦成为国际贸易地理分布。是指一定时期内世界上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在某一个国家对外贸易中所占的地位,一般是以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在该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来表示。
5、转口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和商品消费国不直接买卖商品,而是通过第三国参与进行的商品买卖。
6、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指各种类别的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通常以它们在世界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
第二章 国际贸易理论
1、绝对利益学说: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其主要内容是:一、国际分工是建立在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自然优势和获得这种优势的基础上;二、主张自由贸易。
2、比较利益学说: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提出。其主要内容是:在两个国家、两种商品的贸易模式里,贸易一方两种商品都处于劣势,而贸易另一方两种商品都处于优势,通过贸易双方获得利益。其宗旨是“两优之中取最优,两劣之中取次劣”。
评价:(1)历史进步性表现在:①为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由贸易提供理论支持,促进了英国生产力的发展;②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发展对外贸易提供了理论依据; (2)历史局限性表现在:①这一理论是建立在一系列假定条件的基础上的,这一系列假定条件不能同时成立,所以该理论缺乏坚实的现实基础,对当代国际贸易的许多现象不能作出解释;②这一学说主张以过只是从事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的生产和出口,而对那些没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就彻底放弃。
3、生产要素禀赋学说:是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创立的,即赫—俄理论。广义的理论被称为生产要素供给比例理论,是用生产要素禀赋来解释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和进出口商品的特点。广义的理论还包括生产要素均等化定理,是说明国际贸易不仅会使贸易各国的商品价格趋于相等,而且还会是贸易各国的生产要素价格趋于相等。
它的理论要点是:(1)生产要素的禀赋差异是国际贸易发生的根本原因;(2)各国应该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丰裕资源的商品,进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资源的商品;(3)自由贸易不仅会使本国商品价格趋于均等,而且要素价格也趋于均等。
评价:(1)赫—俄理论是对比较利益学说的重大发展;(2)该理论正确分析了生产要素在各国进出口中的作用;(3)该理论的主要缺陷是建立在一系列假定条件的基础上的,而这些假定条件都是静态的,忽视了他们的动态变化;把各国要素禀赋的差异和产品技术条件的差异作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发生的真正原因,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影响;忽视了科学技术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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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里昂惕夫之谜:也叫里昂惕夫反论。它的几种说法:(1)劳动效率说;(2)人力资本说;(3)市场不完全说。
理论意义:(1)里昂惕夫之谜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里昂惕夫对传统的资源禀赋的验证,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他运用投入——产出表分析美国贸易结构,把统计学运用于经济学理论分析,是一种创新。里昂惕夫之谜说明传统的贸易理论存在着理论与实际不符的严重缺陷,这个“迷”的提出引起了经济理论的广泛关注,激发了世界经济学家的探索热情,促进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
(2)里昂惕夫之谜的历史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方面。它的研究对象由美国一个国家,研究内容只涉及资本和劳动两个要素,使复杂的国际贸易过程过分简单化了,从而使里昂惕夫之谜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普遍性大打折扣。
5、需求偏好相似学说:是由瑞典经济学家林德提出。理论观点:林德认为国际贸易是国内贸易的延伸,产品的出口结构、流向及贸易量的大小决定于本国的需求偏好,这些国家的需求结构和需求偏好越相似,其贸易量也就越大;而一国的需求偏好又决定于改过的平均收入水平,影响一国需求结构的主要因素是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收入水平越相似,两国的消费偏好和需求结构越相似,产品的适应性也就越强,贸易关系也就越密切。
第三章 国际贸易政策
1、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对外贸易基本上有两种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演变进程如下:第一阶段,15世纪至17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推行重商主义所鼓吹的保护贸易政策。 第二阶段,18世纪至19世纪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实行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所倡导的自由贸易政策,以及美国、德国所奉行的保护贸易政策。 第三阶段,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盛行保护贸易政策,这一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也成为超保护贸易政策。 第四阶段,第二次世纪大战后出现了贸易自由化趋势。
2、我国对外贸易政策:(1)存在的问题:进出口发展不平衡,贸易顺差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外资政策带来的双顺差问题。 (2)我国对外贸易政策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出口让位于贸易平衡发展、从出口导向转变为进出口结合、数量扩张转变为品牌战略、从单纯的双边贸易转向参加区域性合作。
第四章 国际贸易措施
1、关税的含义:是进出口商品通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设置的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2、关税的种类:按征收的对象和商品流向分:①进口关税:普通进口关税、优惠进口关税(最惠国关税、普惠关税、特惠关税)、特别关税、进口附加税(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差价税);②出口税;③过境税;按照征收的目的分:财政关税、保护关税;按照征收标准分: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
3、关税的作用:增加政府收入、保护国内市场、保护本国幼稚工业、调节产业结构、调节进出口贸易平衡。
4、非关税壁垒的种类:
(1)进口配额:①绝对配额:全球配额、国别配额(自主配额、协议配额)②关税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协议的“自动”出口配额、非协议的“自动”出口配额; (3)进出口许可证:①按照进口许可证与配额的关系分:有定额的进出口许可证、无定额的进出口许可证②按进口商品的许可程度分:公开一般许可证、特种进口许可证;
(4)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5)海关估价制;(6)进出口的国家垄断; (7)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8)外汇管制:数量性、成本性、混合性; (9)进口押金制;(10)国内税;(11)技术性贸易壁垒;(12)绿色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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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平贸易救济措施
1、倾销的确定:判断标准有三个,一是来自外国的出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在本国市场上销售,即存在倾销的幅度;二是倾销对本国同类产品工业造成了严重或实质性的损害,或形成了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阻碍某项新兴工业的建立;三是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措施:(1)临时性措施: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采取担保的方式,即支付现金担保,数额不得高于预计的临时反倾销税。临时反倾销措施只能从开始调查之日起60天后采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2)价格承诺;(3)反倾销税的征收;(4)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3、出口补贴的原因:出口补贴又称为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价格,增强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再出口某商品是基于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原因:出口商品可能是外部经济效益明显,一国政府迫切需要发展的高科技产业;其他国家对该产品进行补贴,本国被迫做出反应。
4、我国面临反倾销案例的原因以及应该如何应对? 原因:(1)外部原因:鬼外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国外带有歧视性的反倾销政策;(2)内部原因:欠缺合理的外贸出口结构是遭致反倾销的重要原因、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出口管理制度不健全、国内出口企业应诉不力。
应对措施:(1)政府方面:正确认识反倾销的本质、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推进经济改革,摘掉“非市场经济国家”帽子 、主动对外沟通,营造良好贸易环境、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加强宏观调控政策指引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制止恶性出口竞争行为;(2)企业方面:转变营销观念,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规范企业内部管、加深对进口国的法律了解,拓展信息渠道理、用反倾销手段,保护自己正当权益。
第六章 GATT与WTO
1、GATT产生的历史背景:经济危机导致各工业国的经济下降、贸易保护主义的俄国引起各国的反思、各国迫切希望发展经济。
2、乌拉圭谈判:主要内容有两个部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货物贸易的议题:关税、非关税措施、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关贸总协定条款、保障条款、补贴与反补贴、争端解决、多边贸易谈判协议和安排、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关贸总协定体制的作用。
服务贸易:制定了服务贸易谈判原则和规则的框架。 3、WTO的组织结构和功能
(1)组织结构:部长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代表组成,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会议,其职责是履行WTO的智能并为此采取必要的行动;总理事会,是部长会议下设机构,由各成员代表组成,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代行其职能。下设争端解决机构、贸易政策机构、评审机构及其他附属机构;理事会,是总理事会附属机构,包括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知识产权理事会。
(2)功能:管理监督职能、谈判职能、解决贸易争端职能、监督和审议职能、协调职能。 4、中国为何入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至少会在三个方面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产生影响。第一,入世将增加中国的外贸总额。第二,入世将使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由于贸易更加自由,原来受到较高保护的行业会萎缩、甚至退出市场;另一方面,更加开放的外商直接投资将刺激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甚至汽车制造业的发展。第三,入世将加速国有企业改革,有助于中国私有企业的发展。总之,入世有利于中国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改革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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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最终完成。
第七章 国际贸易术语
1、CIF和FOB用法的注意事项
CIF用法的注意事项:①在CIF术语下,货物海上保险须由卖方负责投保,除另有约定外,其最低投保金额为合同金额加成10%;②费用承担;③附有卸货重量条件的CIF;④附有“获取到达时付款”条件的CIF;⑤附有与CIF本质相违条件的合同;⑥CIF使用限制;⑦装运港与目的港;⑧卸货费用承担问题;⑨象征性交货的问题
FOB用法的注意事项:①安排船运问题、②货物风险转移时间、地点的问题、③多港口FOB条款问题、④装载费用的承担问题、⑤与《1990年美国定义修订本》下的FOB术语的主要区别、⑥《Incoterms 2000》的FOB与FAS的主要区别、⑦使用FOB术语的限制、⑧FOB与保险问题、⑨目的港的约定
2、CIF和FOB术语的变形
CIF术语的变形:①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卖方必须承担卸货费用;②CIF Landed(CIF卸至岸上)卖方必须承担卸货费用,包括驳运费;③CIF Under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卸货费用;④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货)卖方不必承担交货费用
FOB术语的变形:①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该术语的变形卖方不必承担装货费用;②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卖方不必承担装货费用;③FOB Stowed(FOB包括理舱)卖方必须承担装货费用和理舱费用;④FOB Trimmed(FOB包括平舱)卖方必须承担装货费用和平舱费用);⑤FOB Stowed and Trimmed(FOB 包括平舱和理舱)卖方必须承担装货费用、平舱费用、理舱费用。
3、国际贸易惯例:一般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进过长期反复实践形成的,并经过国际组织加以解释和编纂的一些些为规范或习惯做法。
4、十三个贸易术语的含义、风险划分、交货性质、进出口报关责任 进口出口交货 报关报关 中文含义 风险划分 性质 责任责任承担 承担 在指定商品生产或储存地EXW 工厂交货 实质性交货 买方 买方 交给买方处置时起 在买方指定装运港、指定FAS 装运港船边交货 装货地点、将货物交至买实质性交货 买方 卖方 方指定船边时起 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 象征性交货 买方 卖方 舷时起 在指定交货地点货交买方FCA 货交承运人 象征性交货 买方 卖方 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起 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CRF 成本加运费 象征性交货 买方 卖方 舷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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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 在指定交货地点货交承运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 人处置时起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在指定交货地点货交承运CIP 的地 人处置时起 在边境指定地点将货物交DAF 边境交货 给买方处置时起 在指定的目的港将货物于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船上交给买方处置时起 在指定的目的港码头上将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起 在指定的目的地货交买方DDU 未完税交货 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时起 在指定的目的地货交买方DDP 完税后交货 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时起 CIF 成本加运费、保险费 象征性交货 象征性交货 象征性交货 实质性交货 实质性交货 实质性交货 实质性交货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实质性交货 卖方 卖方
★第七章课后案例分析(P123-124)答案(仅供参考)
1、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
2、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本案中,我方收到货物后,所发现的部分货物的水渍,是因我方业务员的疏忽而造成的。所以,责任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
3、(1)我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术语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我方收到荷兰客商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我方已经完成了交货义务并且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因此,只要我方按照信用证提交了单据,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2)荷兰客商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凭保险单和有关证明向其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4、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卖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5、本案中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卖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买方凭单交货,卖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单交货的特点。因而,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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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6、(1)原报价为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CIF伦敦,我方应调高对外报价。因为,以CIF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2)如最终我方以CIF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险手续责任,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这两项费用的负担。但不论以FOB还是CIF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船舷为界。
7、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本案的案情可知,本案依据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根据该惯例的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产生的其它费用,而我方开出的信用证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因此,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第八章 国际服务贸易(名解或选择)
1、跨境交付:是指从一成员方向境外任何任何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这是典型的跨国界服务贸易,其特点是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方式。
2、境外消费:是指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提供涉外旅游服务、为外国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等。
3、商业存在:是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即服务提供者在外国建立商业机构为消费者服务。例如外国公司到中国开设银行、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是国际贸易服务中最敏感、最活跃、最主要的形式。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第九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细节大家对照书看)
1、发盘:又称报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种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地表示。
2、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3、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是买方或卖方无条件的同意对方再发盘中提出的各种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交易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地表示。
第十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凭样品买卖:指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买卖,又称为凭样品买卖。主要有凭卖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样品买卖、凭对等样品买卖。
2、溢短装条款:是指允许卖方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的规定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 3、品质动机幅度:是指允许卖方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波动,即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指标在一定的幅度内有灵活性,分为品质公差和品质动机幅度两种。
4、唛头:又称为运输标志,是指书写、压印或刷制在外包装的图形、文字和数字。通常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收、发货人代号、目的地、件号、批号。
★课后习题第5题参考答案:第1种唛头设计最合理。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具体细节看书)
1、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和班轮运输不同,租船没有固定的船期表、航线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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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港口,而是根据船东与租船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按贸易需求安排船期、航线和港口。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2、海运提单:简称提单,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他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受到特定货物,允许将货物运之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
3、清洁已装船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没有对货物或货物外包装有缺陷的条款或不良批注。 4、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受货物的地点运往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方式。
5、班轮运输(运费计算):又称定期船或邮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方式。
运费计算:F=Fb×(1+∑s)×Q。其中F为班轮运费,Fb为基本运费率,∑s为附加运费率之和,Q为总运货量,选择W/M比较后较大的一个做为总运货量。(看一下171面案例)
★第十一章课后习题(P194-195)参考答案:
1、解:30cm×60cm×50cm=0.09,0.09>0.04M/T
因为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W/M, 所以应选择0.09来计算运费
代入公式:运费=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单位运费吨×商品数量
=109×(1+20%+20%+10%)×0.09×100=HK$1471.5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是1471.5港元。
2、解:1)45cm×35cm×25cm=0.0394c,0.0394c >0.03M/T
因为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W/M, 所以应选择0.0394来计算运费 代入公式:运费=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单位运费吨
=100×(1+20%+20%+10%)×0.0394=23.29美元
2)应该报FOB价是:FOB=CFR-运费=438-23.29=414.7美元
答:该批货物每箱的运费是23.29美元,应该报的FOB价是414.7美元。 3、解:该批商品的运费为:
运费=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单位运费吨×商品数量
=367× (1+33%+5%+15%)×0.47×0.3×0.2×100 =0.0282×367×100×1.53 =1583.46港元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为1583.46港元。 4、解:该批商品的运费为
运费=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单位运费吨×商品数量
=280× (1+30%+10%) ×0.2×0.5×1.2×100 =0.12×280×100×1.4
=4704港元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为4704港元。
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即船舶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纯粹由海上灾害事故造成的,而且无共同海损性质的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运载货物的船舶在运途中遭到危险,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人为地采取合理牺牲措施挽救船、货,这种牺牲和额外开支叫共同海损。
3、推定全损:保险标的物发生事故后,虽然没有完全毁灭,但对其进行救助或修理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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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估计要超过保险价值,于是对此货推定为全损。
4、仓至仓条款:是指被保险货物自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5、保险金额: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报的保险标的价额,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限额,也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6、投保加成:是指被保险人一般把货值、运费、保险费以及转售该笔货物的预期利润和费用的总和,作为保险金额,及习惯上按CIF总值的110%投保,超出的10%为投保加成率。
7、保险单: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后,认为可以接受的,便根据投保单的内容缮制保险单,作为保险合同成立的书面凭证。
8、保险费:保险费是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的,它是保险人经营业务的基本收入,也是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的资金来源。
9、三种基本险和三种附加险
基本险:①平安险,也称单独海损不赔险。②水渍险,其承保责任比平安险多了一项,即对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导致货物的部分损失也给予赔偿。③一切险,其承保范围在水渍险的基础上再加上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切外来风险所导致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附加险:①一般附加险,负责赔偿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损失,有11种:偷窃及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碰损及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②特别附加险,所承保的风险大多与国家的行政措施、政策法令、航海贸易习惯有关,其险别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货物到中国香港获中国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③特殊附加险,主要承保战争和罢工的风险。
★第十二章课后计算题(P226-227)参考答案:
1、解: CIF=CFR/(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1-110%×0.8)=2.02(美元) 投保金额=CIF总值×110%=3000×2.02×110%=6666(美元)
保险费=CIF总值×110%×保险费率=3000×2.02X110%×0.8%=53.33(美元) 答: 该批商品的投保金额为6666美元,保险费为53.33美元。 2、1)保险金额=CIF总值×110%×保险费率=20.75万×110%×0.6%
=1369.5 (美元)
2)保险金额=CIF总值×110%=20.75万×110%=22.825(万美元)
答:该货主应交的保险费是1369.5美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22.825万美元。 3、保险费=CIF总值×110%×保险费率=10000×110%×1%=110(美元)
答:应减去地保险费是110美元。 4、解: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
[(89×5)+(380/20×89)] ×110%=2349.6(美元) 答: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2349.6美元。
第十三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1、佣金:是中间商为买卖双方介绍交易或代买代卖的报酬,根据交易的性质,分为销售佣金、采购佣金。
佣金计算:①不管买卖双方以何种价格成交,均按FOB价计算;②按成交价格计算(看书本P236两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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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是指出口商品的FOB价按当天的外汇牌价(银行外汇买入价)折算人民币的数额。
3、出口换汇成本:是指商品出口净收入1美元所需支出的人民币总成本,即商品出口收入1美元需要多少人民币的成本。计算公式: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
4、FOB、CIF、CFR的价格转换: 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FOB价+正常海运费 CIF价=CFR价+国外保险费 ①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正常海运费
CIF价=(FOB价+正常海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②CFR价换算为其它价:FOB价=CFR价-正常海运费
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③CIF价换算为其它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正常海运费 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第十三章课后计算题(P243-244)参考答案: 1、(1)利用公式:CIF=CFR/(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得:CFR=CIF(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350(1-110%×0.6%)=347.69(美元) (2)CFRC5%=CFR(1-佣金率)=347.69/(1-5%)=365.99(美元) 答:我方应将价改报为365.99美元。
2、已知公式:CIF=FOB+运费+保险费,将已知条件代入公式:
CIF=FOB+运费+保险费=480+480×3%+480×0.8%=498.24(美元) 答:我方应报价为498.24美元才使FOB 净值不变。 3、(1)出口总成本=10000+1500+1000+100=12600(元)
(2)已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10000+1500+1000+100)/2000=6.3(人民币/美元) (3)已知公式: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100% 代入公式得:出口商品盈亏率=[2000×8.2736-(10000+1500+1000+100)]
10000+1500+1000+100 =31.33%
答:该笔业务中,出口总成本为12600元人民币;出口商品换汇成本为6.3人民币元/美元;出口商品盈亏率为31.33%。 4、(1)已知公式: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1200+9.68)/(1-110%×1.68%)=1232.46(英镑) (2)已知公式:
CIFC5%=CIF净价/(1-佣金率)=1232.46/(1-5%)=1297.33(英镑) 答:CIFC5%伦敦价为1297.33英镑。
5、因为运费的计收标准为W/M,根据题意,该批商品的运费应按体积计收。 每单位运费=计收标准×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0.03×52=1.56(美元) (1) FOB价=CFR-运费=120-1.56=118.44(美元) (2) 已知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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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100% 代入公式得:出口商品盈亏率=(118.44×8.2736-999)/999×100%=-1.9% (3) 已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代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999/118.44=8.43(人民币元/美元)
答:该批商品的出口商品盈亏率为-1.9%;出口商品换汇成本为8.43人民币元/美元。 6、(1)已知公式:CFR=CIF-保险费
则:CFR=132.6-132.62%=129.95(港元)
(2)根据上式结果,可利用: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求CFR得含佣价。 则:CFRC5%=CFR/(1-佣金率)=129.95/(1-5%)=136.79(港元) (3)应付的总用金额为:
总佣金额=(含佣价-净价)×数量=(136.79-129.95)×200=1368(港元) (4)可收回的外汇=CFR × 数量=129.95×200=25990(港元)
答:本业务中CFRC5%香港价为129.95港元;出口200箱商品应付给客户的总佣金额为1368港元;出口200箱可收回的外汇为25990港元。
第十四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1、汇票:是指一方向另一方签发,要求受票人在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确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3、背书:是转让汇票的法定手续,是持票人以转让其权利为目的的而在汇票背面签字的一种行为。
4、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的行为。
5、D/P:即付款交单,是指出口商的交单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6、D/A:即承兑交单,指出口商的交单以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 7、信用证基本特征、主要内容、流程、当事人
信用证又称为跟单信用证,是指一项安排,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基本特征: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式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信用证的标的是单据。
当事人: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指定行、保兑行、交单人。
流程:①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②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③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④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⑤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
货物。⑥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⑦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⑧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⑨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⑩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主要内容:①关于信用证本身的内容:开证行、通知行、信用证种类、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可利用金额、有效期限、信用证使用地点。②关于汇票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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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出票人、受票人即付款人、汇票期限、汇票金额。③关于单据及商品的内容:单据(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其他)、商品(商品描述、数量、单价、贸易条件等、装运地、目的地、装运期限)。④其他事项:有关依附性应注意事项、开证行担保兑付的条款(不可撤销条款、可撤销信用证时,其免责条款、开证行有权签字人签字、是否遵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条款)、其他。
第十五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1、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时间,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2、索赔: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3、理赔:是指违约方受理受损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4、贸易争端的解决机制:主要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之间因解释和使用世贸组织有关法规时所产生的争端。
原则:平等、迅速、有效、双方接受。
机构:由专家组组成,专家组由3名(有时是5名)来自不同国家的专家组成,负责审查证据并决定谁是谁非。
基本程序:磋商(最长时间为60天)、专家组(若磋商失败,则成立专家组,在六个月内作出裁决)、上诉(一般情况上诉不能超过60天,特殊原因可延长到90天)、裁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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