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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施工安全措施

2021-07-1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吊篮施工安全措施

(一)、一般要求

1、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2、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安全带并系好安全带将其挂扣在安全绳上;不得穿着 硬底鞋,塑料鞋或其它易滑的鞋子,吊篮内严禁使用梯、凳、搁板等凳高工具,严禁在吊篮 中奔跑、纵跳。安全绳应扣在独立救生绳(安全绳)上,独立救生绳严禁固定在吊篮篮体及悬 挂机构上。

3、患不宜高空作业疾病、酒后人员严禁操作吊篮;使用双机提升的吊篮施工时,应有 二名人员操作。

4、外墙粉刷使用的工具及物品必须采取防坠措施,预防落下伤人。

5、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后方可独立操作。吊篮必须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谨慎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吊篮。 严禁吊篮超载作业。

6、严禁将吊篮当作材料及人员的垂直运输工具使用,使用严格控制吊篮载荷。 7、在使用吊篮设备时,应划出安全区,并设置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8、设备发生故障时,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设备在升降作业时, 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电缆线是否挂卡在墙面或障碍物上;禁止在阵风风力大于5级以上时, 应停止吊篮使用。

9、每天下班停用时' 应将设备停放至地面或用绳索将设备固定在建筑物上防止随风晃 动;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以免他人擅自使用吊篮。

10、正常施工时,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 降运行。

11、施工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或攀登栏杆。 12、施工人员在吊篮升降运行时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

如发现提升机发热、噪音、钢丝绳断丝、安全锁失效、吊篮两端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 关失灵、操练开关失灵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回降到地面进行检修,完好后方可继续施工,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13、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度。

14、安装固定件前打眼用的电锤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末级开关箱必须配漏电保护器,工 人必须带绝缘手套进行操作,专业电工进行接线。

(二)、吊篮平台的要求

1、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出厂前必须做荷载实验,并应检查 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2、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到达设计要求。 3、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4、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5、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钩挂装置。

6、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nmi,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 25 rtf. 7、吊篮平台上必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扶栏。

8、吊篮平台安全扶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 他缺陷。

9、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nini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 于 5mm o

10、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外表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 防止与墙面撞击。

11、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有电气联锁装置。

12、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纵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 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三)、提升机构的要求

1、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档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 提升高度到达最大行程时,档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 2倍。

2、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3、提升机构的传动零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 和更换润滑油

4、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局部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5、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灵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6、提升结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o

7、辅助制动器: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 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 平台在100mm

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四)、安全保护装 置的要求

1、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2、行程限位(1)吊篮必须装有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2)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3、安全锁

(1)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 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装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2)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ni/niin时动作,并在不超出lOOmm的距 离内停住。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 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5、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五)、钢丝绳的要求

1、钢丝绳的选择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段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 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891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 能合格证。

(1)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形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2)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o 2、钢丝绳安全系数确实定:钢丝绳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 5

3、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 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4、主制动器: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nl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5、钢丝绳的固定应符合GB5144的规定。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 或修补。

6、钢丝绳的检查

(1)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局部、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 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2)检查周期:对于吊篮的钢丝绳,每次使用前须仔细检查。

(3)检查部位: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 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 查。

(六)、悬挂机构的要求

1、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卸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到达设计要求。

3、悬挂结构施加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七)、配重的要求

1、吊篮的悬挂结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2、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纸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员核实才能使用。

3、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 (九)、电气系统的要求

1、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欧姆。

2、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开关。

3、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5、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6、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开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出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7、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十)、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应能支撑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十一)、设备验收

1、净荷载试验:吊篮现场安装后,应进行空载安全运行试验,将吊篮启动后上下运行遍,检查屋面机构、钢丝绳、安全锁等工程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接篮电险 几2、满载试验:按吊篮使用最大荷载在吊篮上面加载,并将吊篮提升到距地面L 5—2 米处,不少于4小时后,检查整个机构工作是否正常,各个工程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1)、结构是否开焊变形; 2)、电气系统是否正常; 3)、安全锁锁绳是否正常)

3、吊篮安装完毕后由吊篮公司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 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塘沽区建交中心人员备案验收。设备验收完成后,取得备案 证明,吊篮方可正常使用。每次吊篮移动位置后,必须有工程安全员和吊篮租赁单位共同验 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十二)、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1、吊篮组装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编制组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 施,并组织验收。

2、组装吊篮所有的料具,要认真验选,用焊接组合的吊篮,焊件要经技术部门检验合 格方准使用。

3、吊篮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篮的防护、保险措施、挑梁、手 动葫芦或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

4、使用吊篮时,应设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监视挑梁荷载与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向技术部门反映,不得私自拆、改任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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