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对行政办公楼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盗窃等治安案件的发生,为全力配合学校内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一条 集团安全第一责任人是董事长(总裁)。
第二条 总裁办公室负责楼内会议室、机房和公共活动区域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 各级员工对所在办公室和办公室内的办公设备和档案、资料进行安全管理,并且责任到人。
第四条 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校内保安负责。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下班前,各办公室必须检查用火、用电情况,离岗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消除火源,防患于未然。
第六条 节假日、夜间值班人员对加班场所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离开公司时要关闭密码门,并通知学校保安人员,集团公司工作楼层已无人办公。
第七条 凡遇到小长假前,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制作封门条加盖公章,发放给办公室,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的员工负责锁门、封门;财务
部、档案室等特殊部门内的档案柜、保险柜另行加贴封条,封条加盖各自部室章。
第八条 严禁堵塞或占用机房、消防通道以及各类设备用房及其他公共区域。
第四章 物品管理
第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进入办公楼内存放,严禁在办公楼内焚烧物品,以防止爆炸、火灾发生。
第十条 库房内的物品、资料、文件要整齐码放,分类管理,对长久无用处的低值物品要定期清理。
第十一条 加强档案、票据、资料的管理,放置丢失,失窃。 第十二条 加强贵重物品、现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管理,各部室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贵重物品管理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各办公室人员无权私配钥匙给予他人,钥匙领用须在总裁办公室签字登记。办公室房门备用钥匙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借用。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 集团工作人员进入校园内必须佩戴统一印制的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必须查实身份登记后方可进入。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 集团工作人员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楼,不得将外来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第十六条 进入校内的车辆应当服从学校保安的指挥,车辆应当在固定停车区域停泊。严禁在消防通道和行车道停泊车辆,禁止驶入校内禁行区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内办公楼工作的所有行政机构。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