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湘潭市畜牧水产局:
我叫XXX、男、XX岁,高中学历,现住XXXXXXXXXXXXXXXXXX,我打算在现居住地开办一家兽药店,取名为“华剑动保连锁经营部”,主要从事兽药产品经营,共有员工3名,其中质量技术员为谭俊华,男,37岁,大专学历,2001年毕业于湖南环境生物学院畜牧兽医专业。本人和经营人员都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兽药质量管理人员符合条例的要求;经营场所面积30平方米,仓库位于衡阳珠晖区,面积40平方米,仓库内的温度控制与经营品种相适应;配备避光、通风、照明、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鸟、清洁等设施设备;建立了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公示;质量档案和购销记录齐全;店容店貌整洁,陈列的药品进行了名码标价。本人认为我店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具备《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法规的规定兽药经营条件。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规定,我经营部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请贵局派员审查,批准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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