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 地址: 电话:
乙 方(受聘人): 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按自愿、平等、互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则、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给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条:财务机密保密范围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4、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构成本、管理成本; 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7、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8、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四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第五条: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手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括有职位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一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第六条第二款,其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其年收入三十倍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商业营业上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承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是《员工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员工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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