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部门 文书名称 物流损失补偿文书 监督部门 一、补偿流程 1. 客户投诉。 2. 公司调查核实。 3. 调查核实物流公司责任。 4. 对客户进行补偿。 二、补偿标准 (一)晚点 到达延时,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到达延误的,超过一个工作日的,公司免除客户本次物流费用;超过两个工作日的,除免除本次物流费用外,并给付本次物流费用%的补偿。 (二)错货 公司在发现发错货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的,免除本次物流费用,并处以本次物流费用 %的处罚。 (三)丢失 1. 若货物进行了投保,则按保险约定条款执行。 2. 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物流公司将依据相关物流法律法规,进行全额赔付并给付最高不超过本次运费用五倍的赔偿。 (四)货物破损 1. 若货物进行了投保,则按照保险约定条款执行。 2. 若货物未进行投保,则依据货物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货物丢失的相同比例进行补偿。 3. 由于客户在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而造成货物损失的,公司不予赔偿,客户将同时承担对其他客户货物造成的损失。 4. 由于客户包装缺陷而造成的货物污染及损坏,公司不予赔偿,并有权依法追究该客户造成的运输工具及工作人员伤害等相关责任。 三、补偿说明 公司建议将责任条款明确签订于物流合同之内,并说明补偿依据和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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