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勘查工作程度只达到普查阶段要求的地段,地质可靠程度为推断的,资源量是根据有限的数据计算的,其可信度较低。可行性评价仅做了概略研究,经济意义介于经济的—次边际经济的范围内,可行性评价可信度低。 (二)验收标准
1、大致查明普查区的地质、构造情况,矿床(点)和各类异常的含矿性以及矿产分布规律和成矿远景。
2、在工作中所使用的勘查工程布置大致相当于以往勘探规范中金属和非金属矿床第一、二勘探类型的D级储量,煤炭资源简单和中等构造、稳定和较稳定煤层的C级储量所采用的工程要求。 3、大致掌握矿体(层)的形态、产状、矿石质量特征。
4、大致了解了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5、通过对矿石加工选(冶)性能的类比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评价;对于组分复杂,矿物颗粒较细,在国内尚无工业利用成熟经验的矿产,应进行可选(冶)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 6、对矿床的可行性评价已经做过概略研究。 (三)计量单位
按照《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中规定的“储量单位”执行。 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1) (一)定义
根据区域地质调查研究成果、物探、化探、遥感等异常资料,经过少量勘查工程验证的,并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而估算的潜在矿产资源。其工作成果可以作为部署普查工作的依据。 (二)验收标准
1、大致了解工作区内的地质构造情况,矿点、矿化点、各类异常的分布范围和成矿远景。 2、在工作中所使用的勘查工程布置相当于以往勘查规范中金属和非金属矿床第一、二勘探类型的E级储量,煤炭资源简单和中等构造、稳定和较稳定煤层的D级储量所采用的工程要求。 3、初步了解了矿体的产状、规模、分布范围、矿石的品级和自然类型。 4、大致了解了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
5、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进行类比,通过概略研究进行相应的投资机会评价。
(三)计量单位
按照《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中规定的“储量单位”执行。 (四)说明
1、预测资源量(334),是指依据区域地质研究成果、航空、遥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异常或极少量工程资料。确定具有矿化潜力的地区,并和已知矿床类比而估计的资源量,属于潜在矿产资源,有无经济意义尚不确定。根据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的特点,将预测资源量(334)划分为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1)和经物探、化探工作估计的预测资源量(3342),其中将(3341)作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可量化的成果主要考核指标。
2、经物探、化探工作估计的预测资源量(3342),是指通过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工作预测的潜在矿产资源;在与区域成矿地质条件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时,可以推断其存在的可能性。其工作成果可以作为部署进一步异常查证的依据。
3、经物探、化探工作估计的预测资源量(3342)的验收标准:初步研究了异常区的地质构造特征、各类异常的分布范围和特征,矿点和矿化点的分布范围和成矿地质背景;已通过 III 级以上异常查证,获得了相应的数据;采用合理的方法和数据,并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概略估算了预测资源量;提出了值得进一步工作的依据。 三、新发现的矿产地 (一)定义
通过各类地质调查工作(在项目工作期内),或者根据群众报矿、群众采矿线索新发现的,并经过初步工作证实为有进一步工作意义或具有工业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并已作出初步评价的矿区。 (二)验收标准
1、对矿区基本地质情况及矿床类型有一定了解;对矿体分布和埋藏情况做过概略地质调查和必要的工程揭露与控制。
2、对矿石质量有正规取样化验资料,矿石质量及矿体开采技术条件符合现行矿产工业评价要求。 3、矿产地的资源量规模达到现行《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中规定的小型矿床上限的二分之一以上。
4、概算资源量类别已满足《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 T17766—1999)中333或前述3341之要求。
5、有正式编写的文字报告,并附有必要的地质图、剖面图、工程编录及取样位置图等相应图件。 (三)计量单位 “处”
四、可供普查的矿产地 (一)定义
通过矿产资源预查(定义见《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 T17766—1999))的矿区,矿点检查、物化探异常查证新发现的矿产地,或由地质可靠程度较高的基础储量或资源量外推的地段,矿床规模已达到小型以上,成矿条件有利,具备开展普查评价工作的条件。 (二)验收标准
1、已有一定的地表工程揭露或少量深部工程验证。
2、所揭露之矿体或已查证之异常,其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体展布特征已经大致了解。 3、矿体品位、厚度、开采技术条件达到现行矿产资源一般工业指标要求。
4、已有必要数量的取样测试结果,其取样、分析方法基本可靠,对新类型矿床还应有矿石技术加工条件及矿石(矿物)利用条件的初步分析资料。
5、已经概略估算了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1),其规模达到现行《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中规定的小型以上。
6、大致了解了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并进行了投资机会评价。 7、附有相应的预查报告、地质简报及图件,并经审查认可。 (三)计量单位 “处”。
五、可供详查的矿产地 (一)定义
通过矿产资源普查(定义见《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的矿区,或由地质可靠程度较高的基础储量或资源量外推的地段,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普查要求,矿床规模达到中型以上,具备开展详查工作的条件。 (二)验收标准
1、已经大致查明矿区地质、构造情况,矿点、矿化点、各类异常的含矿性以及矿体分布规律和成矿远景。
2、对已知主要矿体已有系统地表工程控制,深部也有稀疏工程控制,大致查明了矿体(层)的形态、产状和分布情况,大致查明了矿石品位、物质成份、结构构造、自然类型等地质特征。 3、已知主要矿体已经过系统取样分析,取样方法及分析方法正确,质量可靠。
4、已经通过矿石加工选(冶)性能对比研究,作出了该区矿石是否具有工业利用意义的评价;对于组份复杂、颗粒较细、工业利用尚无成熟经验的矿产或新类型矿产,已经进行了可选(冶)性能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
5、初步了解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并通过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证实具有经济价值。
6、已经据实估算了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1),其规模达到现行《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中规定的中型以上。
7、附有相应普查报告或相应地段的地质勘查简报及图件,并经审查认可。 (三)计量单位 “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