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我市荣获驰名商标企业的通
知
【法规类别】驰名商标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8]3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1 【实施日期】2008.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我市荣获驰名商标企业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8〕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自1997年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的“灯塔”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以来,我市积极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培育壮大自主知识产权,在推动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2007年至今,天津渤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碱厂的“红三角HONGSANJIAO及图”等9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使我市拥有驰名商标的数量达到了25件。这些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扩大了企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提升了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也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为鼓励先进,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对“金桥”等25家获得驰名商标的 1 / 2
企业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把驰名商标品牌做大做强,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全市各行各业向荣获驰名商标的企业学习,提高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制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争取我市有更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天津市荣获驰名商标企业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天津市荣获驰名商标企业名单
企 业 名 称 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 王 朝 有限公司 天津大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 大 桥 葡萄酒 2000年9月27日 商 标 灯 塔 夏 利 狗不理 认定的商品和服务 油漆 汽车 餐饮服务 认定时间 1997年4月9日 1999年1月5日 199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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