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批准时间: 2016-01-22 版号: ******医院
业务招待费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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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明确招待费用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要符合医院及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只能用于医院因公业务招待。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的预算管理
(一) 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事后申报”的管理方式。 (二) 在制定预算时,各部门及科室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 案,经医院计划财务部审核汇总后,拟定出医院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部门、科室分解计划,报送院长审批后执行。在年度招待费预算范围内,各部门及科室制订月度招待费预算报计划财务部备查。
(三) 各部门及科室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核定的业务招待费,同时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执行,严禁以其它名义、从其他科目开支业务招待费。
(四) 各部门及科室应严控招待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招待项目。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标准
各部门日常需要宴请客户时,尽量压缩陪餐人员,在限定的额度及规定的宴请标准范围内予以报销,具体报销审批权限见《费用审批权限表》。宴请标准如下:
(一) 医院管理层成员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宴请客户的招待费在 年度核定的预算内据实报销。
(二) 各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宴请客人的客饭标准如下: 招待外部客人标准为不超过150 元(含)/人,一次性消费最高不得超过1500 元;其他员工原则上不得单独宴请客户,如遇特殊情况在核定的部门或科室预算额度内经部门或者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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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批准后方可宴请。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
(一) 业务招待费报销时应提供正式发票,填写“业务招待申报 单”及“支出凭单”,经部门或者科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计划财务部审核,按公司《费用管理制度》予以报销。
(二) 各部门或科室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在发生之后10 个自 然日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双休日除外。
(三) 部门或科室审核及审批人对业务招待费开支的真实性负责。 (四) 医院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发票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五条 礼品支出
(一) 一般礼品应该通过办公室统一购买,由领用部门承担费用 各部门或科室自购礼品列入部门招待费。
(二) 其他礼品由计划财务部统一购买,由各部门或科室承担费 用,计划财务部按各部门或科室领用额度计入该部门或科室费用。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代扣税金,由计划财务部办理,费用计入领用部门或科室费用。
第六条 业务招待费的其它规定
(一) 业务招待支出严禁相关人员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医院 相关制度处理。
(二) 各部门及或科室应严格按业务招待费标准执行,凡超出标 准的部分自理。
(三) 凡抬头开具不完整、错误的发票等,不予报销;发票丢失, 由经办人员自行负责,不得以其他发票代替。
(四) 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 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来客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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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医院管理层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能区分招待事项所属部门 或科室(或项目)的,内部核算时计入该部门或科室(或项目)费用;不能区分的,内部核算时由计划财务部归集后进行分配。
第七条 本办法由医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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