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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练习

2021-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消费税练习

1. 下列项目应承担消费税纳税义务的是(B) A 在中国境内零售化妆品 B 在中国境内委托加工化妆品 C 出口国内生产的化妆品

D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在国内销售

2. 某烟丝厂下列各项业务应承担消费税纳税义务的有(B) A 在中国境内受托加工烟丝 B 将自产的烟丝发给职工 C 用进口烟丝捐赠给烟厂 D 接受烟厂捐赠的卷烟

3. 某商业企业2009年2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元(假设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8%),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2月份该企业把其中的一部分应税消费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12000元。假定该企业没发生其他增值税业务,销售环节应纳税额是(D)。 D.应纳消费税为0元,应纳增值税为857.39元

4.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B )。

A. 汽车轮胎 B. 网球及球具 C. 烟丝 D. 实木地板

1. 某化妆品商店较可能缴纳的税种有(BD) A 消费税 B 增值税 C 资源税 D 企业所得税

2. 下列各项应税消费品中,应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ACD)

A、金银首饰 B、玉器

C、镶嵌宝石的金银首饰 D、钻石饰品

3.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CD)。 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征收增值税 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4. 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AB)。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5.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有(ABC)。

A.高档手表 B.木制一次性筷子 C.实木地板 D.高档西服

1.凡是对货物征收消费税的时候一定征收增值税。(×) 1. 某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09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应税消费品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销,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C )。C. 6.60万元

2.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法有关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规定的是(B)。

A.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药酒 B.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C.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巧克力

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3.现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指(A)。 A.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B.含消费税且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不含消费税而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D.不含消费税也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4. 某酒厂2009年5月份生产销售散装啤酒400吨,每吨售价3800元。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假设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啤酒采用定额税率,税额每吨分别为220元(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250元(出厂价在3000元以上的)。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D)D.102175元

5.某橡胶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汽车轮胎取得货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成本价为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货款金额74.88万元,假设汽车轮胎适用消费税率为10%,则该橡胶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D)。D.2

6.4万元

6.某啤酒厂销售甲类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

元;销售乙类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C )。C、7200元

7.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假设消费税税率25%)50 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 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销售啤酒每吨收取包装物租金234元:“其他

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09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09年1月应纳消费税税额(C)元。C.9l750

8.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其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C)。

A.同类新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 B.实际收取的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C.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D.同期新金银首饰的含税销售价格

9.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是(D)。

A.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 B.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酒精为原料生产的勾兑白酒 C.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溶剂油为原料生产的溶剂油

D.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 珠宝厂生产销售的珠宝所用包装物在下列情况下取得的收入应纳消费税的是(ABCD)

A 包装物销售收入 B 包装物租金收入

C 包装物逾期押金收入D包装物作价抵押收入 2. 下列包装物押金应征消费税的有(BCD)。

A.盛装盐酸的坛子,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6个月后坛子收回,押金返还

B.工业专用的容器,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14个月后容器收回,押金返还

C.白酒专用的瓶子,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2个月后瓶子收回,押金返还

D.工业专用的容器,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再退还

3. 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已纳消费税款准予扣除的有(AD)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轿车 C.外购已税珠宝原料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D.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 在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除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之外,其他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方法。(√)

2. 金银镶嵌宝石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时,应扣除外购宝石、钻石已支付的消费税。(×)

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计算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A)。

A.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B.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低销售价格 C.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D.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

1.某轿车厂下列经济业务应按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的有(AC) A 将自产轿车对外投资 B 将自产轿车用于办公

C 将自产轿车交换钢材D将进口汽车配件对外偿债

2. 下列项目中,不能直接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ABCD)。 A.销售应税消费品开具的普通发票上的价款 B.白酒的包装物押金 C.销售货物收取的运费

D.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价格

「解析」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应按最高价格,其余价格应换算成不含税价格。

3. 按现行消费税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ACE)。 A.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纳税 C.如果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纳税

D.如果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E.如果用于在建工程,纳税

4.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BCD) A.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奖励代理商销售业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本企业生产性基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捐助国家指定的慈善机构的应税消费品

5. 纳税人销售的卷烟价格经常上下浮动的,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销售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但下列情况中不应列入加权平均计算的有(AB)。

A.赠送关系户的无销售价格的卷烟 B.分给职工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卷烟 C.按批发价格销售给烟酒公司的卷烟 D.按出厂价格销售给某招待所的卷烟

6. 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有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ACDE)。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E.对外投资人股的应税消费品

7.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若干具体补充规定,下列货物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有(ABC)。

A.酒厂以福利形式发给职工的药酒 B.汽车制造商赞助汽车拉力赛的越野车 C.化妆品厂无偿发放一批小包装的试用品 D.汽车轮胎厂生产的子午线轮胎

8. 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AC)。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为(C)。

A.市场上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 B.委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 C.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

D.以(材料成本+加工费)×(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计算出的组成计税价格

2.某厂本月接受某公司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委托加工材料26万元,收取加工费14万元(不含税)。查知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10%。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A)。A.4.44万元

3. 甲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支付价款180万元,委托乙企业(一般纳税人)加工白酒(消费税税率20%)20吨,提货时支付加工费3.51万元(含税价),乙企业没有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C)。C. 42.4万元

4.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消费税税率30%,成本利润率5%)的成本为35 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下列正确的是(D)。

D.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 115元,应纳消费税18 450元 1. 下列情况,应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对待征收增值税的有(ACD)。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加工的应税消费 C.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加工的应税消费 D.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 下列应税消费品中,不需在委托加工品收回后继续征收消费税的有(BCD)。

A、商品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

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的 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但是由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他酒的特制白酒 1. 企业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售价,企业可按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材料成本与加工费之和作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

2. 纳税人除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外,其余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1. 某外资企业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关税完税价格为600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60%,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是(B)万元。B.106.67

2. 某烟草进出口公司2009年9月进口卷烟300标准箱,进口完税价格280万元。假定进口关税税率为60%,消费税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假设比例税率为30%,则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为(C )。

C、198.43万元

1.2009年9月,某外贸企业从某日化厂购进化妆品直接出口,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该批出口货物成交价格350万元,同时支付境内运费6万元,保险费l万元。上述业务应退消费税税额(A)万元。A.90

2.某外贸公司2009年3月从生产企业购入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支付购化妆品的运输费用3万元,当月该批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35万元。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的消费税为(A )。A.7.5 万元

3.某外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摩托车厂购进摩托车1000辆,直接报关离境出口;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单价是每辆5000元,支付从摩托车厂到出境口岸的运费160000元,装卸费

40000元,离岸价每辆720美元(美元与人民币币汇率1:8.3)。摩托车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公司应退消费税税款为(A)。A.500000元

1. 下列各项可以不纳消费税的有(ABC )。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

B、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C、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的 D、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

2. 下列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可以办理消费税退税的有(BD)。 A.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

B.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C.生产企业委托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D.有出口经营权的工贸公司出口应税消费品

1.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退税,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2.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可办理消费税的退税。(√)

3.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退税率为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

1.某小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2月生产并销售小轿车300辆,每辆含税销售价格l7.55万元,适用消费税税率9%,经审查该企业生产的小轿车已达到减征消费税的国家标准。该企业l2月份应缴纳消费税(B) B.283.5万元

2.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C)。

A.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取得全部价款的当天

C.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每一期收取货款的当天

1. 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ACD)。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计算题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7550元,开具普通发票。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4)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假设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0000×(1-13%)+15000+30000]/(1-10%)=166000(元)

应收代缴的消费税=166000×10%=16600(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260000-166000)×10%=9400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元)

应缴纳增值税=44200-21540=22660(元)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元) 应缴纳增值税=85000-62460=22540(元)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7200-8059.5=19140.5(元) 应缴纳增值税=31977-19140.5=12836.5(元)

(5)计算业务(4)中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12870/(1+17%)×17%=1870(元)

2.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以交款提货方式销售A型小汽车30辆给汽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5万元,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应收价款450万元,当

月实际收回价款430万元,余款下月才能收回。

(2)销售B型小汽车50辆给特约经销商,每辆不含税单价12万元,向特约经销商开具了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由于特约经销商当月支付了全部货款,汽车制造企业给予特约经销商原售价2%的销售折扣。

(3)将新研制生产的C型小汽车5辆销售给本企业的中层干部,每辆按成本价10万元出售,共计取得收入50万元,C型小汽车尚无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3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65.52万元,3辆进口小汽车固定自产的原值为62万元,销售时账面余值为58万元。

(5)购进机械设备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

(6)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并经国税务机关认证,支付购进原材料的运输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汽车零部件,取得由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1.2万元,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并取得普通发票。

(8)当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原材料金额35万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79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损失为35万元。

2009年12月该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下: ①申报缴纳的增值税=[430+600×(1-2%)+50]×17%-[3.4+102+(20+5+3)×7%+1.2-35×17%]=181.56-102.61=78.95(万元)

②申报缴纳的消费税=[430+600×(1-2%)+50]×8%=85.44(万元)

(说明:假设该企业生产的小汽车均适用8%的消费税税率,C型小汽车成本利润率8%)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或回答问题,计算

事项需计算出合计数:

(1)根据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情况,按资料顺序逐项指出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2009年12月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 (3)2009年12月该企业应补缴的消费税。 答案:

(1)①交款提货方式销售的汽车30辆,由于已经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按照450万确认为销售收入,企业按照430万为销售收入计算有误,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②销售给特约经销商的汽车50辆,销售折扣不能冲减销售额,以全部销售额作为销售收入,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③销售给本企业职工的汽车,按照成本价格计算税金,价格属于是明显偏低,应该核定计税依据,由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应该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企业按照成本价格50万计算收入有误,所以计算出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④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因为售价高于原值,应该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企业没有计算有误。

⑤企业购进机械设备,属于是固定资产,对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⑥对于装卸费、保险费用不得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误。

⑦对于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费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没有计算,进项税额的计算有误。

⑧对于发生的原材料的损失中的运费的进项税额计算有误,应该是2.79/0.93×7%,企业将属于运费的进项税额按照原材料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有误。

(2)2009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50×17%+102+5×10×(1+8%)÷(1-8%)×17%-[3.4+102+20×7%+1.2+2×7%-(35-2.79)×17%-2.79÷(1-7%)×7%]+65.52÷(1+4%)×4%×50%=87.28(万元)应补缴增值税=87.28-78.95=8.33(万元)

(3)2009年1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0×8%+600×8%+5×10×(1+8%)÷(1-8%)×8%=88.70(万元)

应补缴消费税=88.70-85.44=3.26(万元)

3.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2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50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支付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2)3日领用自产烟丝一批,生产A牌卷烟600标准箱; (3)5日从国外进口B牌卷烟400标准箱,支付境外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60万元、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

(4)16日批发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2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

(5)25日批发销售进口B牌卷烟38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20万元;

(6)27日购进税控收款机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外购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万元、增值税0.17万元;

(7)30日盘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15万元(含运输费用0.93万元)霉烂变质。(其他相关资料:①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0%;②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的(含70元,不含增值税)为56%,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250标准条)150元;③卷烟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④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3)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

(5)直接销售和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购进税控收款机和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7)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8)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 (9)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

(1)外购烟叶准予抵扣进项税=[500*(1+10%) *(1+ 20%)] *13%+10*7%=86.5(万元)

(2)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60+10+5)*20%=275*20%=55(万元)

(3)每条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75+55/(400箱*250条)+0.6] /(1-36%)=(33+0.6)/(1-36%)=52.5元

单条卷烟价格小于70元,适用36%消费税税率。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400*250*52.5*36%+400*150=195(万元) (4)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275+55+195)*17%=89.25(万元)或者[275+55+400×150÷10000]/1-36%×17%=89.25

(5)销项税额=[2*(300+10)+720] *17%=227.8(万元) (6)税控机可抵扣税额=1.7+0.17=1.87(万元)线

(7)损失烟丝转出的进项税额=(15-0.93)*17%+0.93/(1-7%)*7%=2.46(万元)

(8)应纳增值税=227.8-86.5-89.25-1.87+2.46=52.64(万元) (9)A牌卷烟单条价格=2*10000/250=80(元) 所以A牌卷烟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6%。

B牌卷烟进口环节已经缴纳了消费税,再销售交批发环节的消费税,只缴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720*5%+[(300+10)*2] *56%+(300+10) *150/10000+300*2*5%=36+347.2+30+4.65=417.85(万元)

4.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l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 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 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l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l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答案】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5.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进口和销售业务,2007年1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2万元,公司按规定向海关缴纳了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

得了相关完税凭证。

(2)向公司员工发放一批新研发的化妆品作为职工福利,该批化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75万元。

(3)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化妆品,提供的材料成本为86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5万元,当月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关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该公司当月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计算乙公司受托加工的化妆品在交货时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参考答案:

(1)关税=完税价格×税率=112×25%=28(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12+28)÷(1-30%)=200(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00×30%=60(万元)

(2)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75×30%=22.5(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86+5)÷(1-30%)=130(万元)委托加工化妆品在交货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130×30%=39(万元)

6. 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葡萄酒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10万元人民币。又从国内A厂购进粮食白酒出口,从A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0万元;从青岛啤酒厂购进青岛啤酒2吨出口,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0.3万元。计算该外贸企业进出口应缴应退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设葡萄酒进口关税率为20%,增值税退税率为13%)

解答:

(1)外贸企业进口葡萄酒应交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消费税应纳税额=[10×(1+20%)÷(1-10%)]×10%=1.33(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10×(1+20%)+1.33]×17%=2.27(万元) (2)出口粮食白酒和啤酒应退消费税和增值税: 应退消费税税额=20×25%+2×0.022=5.04(万元) 应退增值税税额=(20+0.3)×13%=2.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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