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毕业实习的工作程序,提高毕业实习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实习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第二条 毕业实习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能够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实现就业零适应期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三条 各系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将毕业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毕业实习与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相衔接。
第四条 毕业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时间安排在每届学生的最后一学年,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个月。各系可以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毕业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确需提前进行毕业实习, 增加毕业实习时间的,应提前调整教学计划,采取前移相应课程,保证校内学习时间。
第五条 与工作紧密结合的课程,也可以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与毕业实习同步进行,但应在教学计划中予以科学设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毕业实习工作由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 各系分别成立相应的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确保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等有关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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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组成。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毕业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的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各系毕业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毕业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和掌握学生就业签约等情况。
第八条 各系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组长由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系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系团总支书记、相关班级辅导员等组成。
第九条 系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毕业实习和就业的渠道,落实毕业实习单位;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订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和实习大纲;开展毕业实习动员教育;对毕业实习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习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并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报送相关毕业实习备案材料;完成过程管理中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
第十条 各系选派专业课教师为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为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大纲要求,具体制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协助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督促并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大纲中要求的各项任务,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系实习工作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参与学生毕业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向系汇总学生就业签约情况。
第十一条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积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与学校共同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具体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毕业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章 毕业实习与就业
第十二条 在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时,毕业实习单位与就业单位应尽量一致,以确
保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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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于毕业实习单位不能接受学生就业的,在该单位实习满三个月以后,学生可以提出申请,由实习单位和所在系同意后可调换毕业实习单位。
第十四条 学生与毕业实习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后,至毕业前为准就业状态。在准就业期间,若学生单方毁约,则学校不再推荐就业单位。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十五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牵头组织毕业实习双选会,以尽可能多的给学生提供毕业实习的单位。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其所在系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联系安排,并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第十七条 各系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或相关,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毕业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实习劳动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实习学生的安全及身心健康;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工作;学生每天毕业实习时间应符合相关法规之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习单位具体情况,给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 各系应在毕业实习之前确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名单,每位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的学生数可参照该实习单位实习学生的多少来确定。
第二十条 学生自主联系毕业实习单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生毕业实习申请表》(附件2),并附带与实习接收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书》(附件3)报系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审批,系实习工作小组填写学生毕业实习安排表(附件1)并报送招生就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大纲要求,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并编制《学生毕业实习任务书》(附件4)。同一实习单位同一岗位上一份实习任务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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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各系应对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和《学生毕业实习任务书》认真审核,审定后发放到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毕业实习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系应在学生开始毕业实习前,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布置落实实习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毕业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签订《学生毕业实习承诺书》(附件5)。
第二十五条 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若由于毕业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学校指导教师和所在系,由学校指导教师与毕业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调岗或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岗位或毕业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未经所在系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 自主联系毕业实习单位,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并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学校指导教师保持一次工作联系。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实习期间, 按要求写好《毕业实习笔记》(各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安排要求)。临近实习结束时, 按要求写好《学生实习报告》(附件6),要求实习单位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学生毕业实习考核表》(各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订)和《学生毕业实习任务书》中相应栏目内容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回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第二十八条 校内指导教师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学生毕业实习指导和就业指导。离校前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校外实习守则》(附件8),协助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通过巡回指导、网络及电话等联系方式,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中的各项任务,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并认真填写《学生毕业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7),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检查与批改。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实习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协作能力、专业技能、创新意识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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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学生的毕业实习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岗位进行,但每次变更需经系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同意。
第三十一条 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在毕业实习结束后,做好学生毕业实习考核工作,填写学生《学生毕业实习考核表》中相关内容;将学生毕业实习材料汇总到所在系存档,材料包括毕业实习申请表、承诺书、任务书、检查情况表、考核表、实习报告、实习笔记等。
第三十二条 各系应在毕业实习结束时,组织实习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建立档案,并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报送相关毕业实习备案材料。
第四章 纪律管理
第三十三条 毕业实习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十四条 毕业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毕业实习的一名准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与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第三十五条 按照毕业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学生要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刻苦锻炼,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第三十六条 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十七条 在毕业实习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按实习成绩不合格处理。
第三十八条 在毕业实习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或转岗)时,须征得所在系及原实习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五章 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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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由双方指导教师共同填写《学生毕业实习考核表》。
第四十条 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
第四十一条 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组织纪律性以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笔记、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等。
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的考核成绩,各系综合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第四十三条 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的学生获得相应学分,取得毕业资格。考核等级标准如下:
优秀(90分以上):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材料规范齐全、完成及时,毕业实习出勤率高,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良好(80-89分):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材料比较规范齐全、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出勤率比较高,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中等(70-79分):实习态度端正,能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实习材料比较齐全、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出勤率比较高,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及格(60-69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材料基本规范齐全、按时完成,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不及格(60分以下):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未完成毕业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毕业实习出勤率较低,有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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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安排表
2: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申请表 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协议书 4: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任务书 5: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承诺书 6.: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报告 7: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检查记录表 8:学生校外实习守则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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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安排表
系 别 实习时间 姓 名 专 业 班 级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 习 地 点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联系方式 学校指导教师 系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于学生毕业实习开始后的两周内由系汇总,一式二份,一份交招生就业办公室,一份系存档。
招生就业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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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申请表
姓 名 学 生 情 况 实习意向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地 址 联 系 人 传 真 电 话 E-Mail 实习内容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 企业指导 教师意见 实习单位意见 (是否同意接受)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招生就业办公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单位性质 经营范围 邮 编 系 名 家庭住址 专业 班 级 联系电话 性别 学 号 实 习 单 位 情 况 注:本表用于学生自主联系毕业实习单位时使用,一式二份,一份交招生就业办公室,一份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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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办公室制
附件3
实习协议书
甲方: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乙方:(实习接收单位): 丙方:(学生):
根据我院实习教学需要,为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技能,同时,为乙方提供人才储备,由乙方为丙方提供实习锻炼机会。为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按供需双方自愿及招聘意向派遣___________ 进乙方公司定向就业实习。 2、实习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甲方对在乙方的学生实习期间认真协助做好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实习接收单位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4、选派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跟踪管理,随时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处理实习问题,并配合实习接收单位做好实习考核鉴定工作。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为丙方提供实习场地及实习指导。
2、实习期间乙方负责对丙方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由乙方根据实习生的个人情况及乙方需要,统一安排实习岗位。
3、实习期满时,乙方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如实反映给甲方。
4、甲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结束实习。
5、实习期间的福利待遇乙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发放。
6、工作期间丙方因工伤亡的,乙方按照相关法律中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承担责任。
7、丙方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甲方实习规章制度,并服从乙方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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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工作安排,如因丙方个人不服从管理或安排造成协议不能按期执行或其他意外,乙方有权告知甲方,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辞退丙方。 8、如丙方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乙方有权除名。
9、定向就业实习期满,经学校与实习接收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乙方择优录用我院参加实习的学生并与丙方签定用工合同,转为乙方正式员工。乙方未录用丙方,乙方提前10天通知甲、丙双方。
10、乙方应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担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
11、乙方对学生的安全要求,可与学生之间签定相应的安全协议。学生在实习接收单位进行实习期间,若发生安全责任纠纷,可由实习接收单位与学生根据双方之间签定的安全协议协调解决。 三、丙方职责:
1、学生(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能做有损大学生和学校形象的事。若发生违纪事件,将按校规校纪和乙方规定严肃处理。学生本人对在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师傅和职工。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缺勤。实习中途不得变更实习单位,无故擅自离开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得毕业。
3、校外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应自觉加强自身安全教育。 4、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酗酒、吸烟,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违反乙方有关安全制度。 5、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6、在实习期间须定期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自愿放弃实习的学生,应向学院汇报情况。 7、实习结束后服从乙方的岗位分配。
本协议自学生毕业或解除与乙方实习协议之日起失效。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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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未尽事宜需更改协议时,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学生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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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附件4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任务书
专 业 实习单位 习时间 实习 目标 实习岗位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所属系 : 实习内 容及安 排 实习单位 指导教师签字 学校指导 教师签字 系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注:“实习任务安排”栏可参考以下内容填写,具体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 实习前的调研及查阅相关资料,熟悉实习内容; 2) 熟悉实习岗位的基本情况,接受岗前培训;
3) 跟班实习,熟悉岗位工作流程,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4) 进行毕业实习,完成实习任务; 5) 完成实习报告、整理实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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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学生毕业实习承诺书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本人申请离校到企事业单位毕业实习,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学院离校审批程序,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离校;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如需调换实习单位,将事先报告学校指导教师和单位实习指导教师,办理相关离岗手续后才到新的实习单位,决不先离岗后报告;
3.到岗两天内报告学校指导教师,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周至少与学校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将事先向单位指导人员和学校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若发生违纪情况,同意实习单位按职工管理办法处理;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因违章操作造成实习单位人员发生人身事故或给实习单位的设备造成损坏,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医疗费用;
6.校外实习或途中,找工作期间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严格按照《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写好毕业实习周记和毕业实习报告及其他实习材料,完成好各项实习任务;
8.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若有不及格科目,一定按要求准时返校参加补考。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
系 级 专业 班学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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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生实习报告书
姓名: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 所在系:___________ 实习指导教师:___________ 实习单位:_______________ 实习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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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1、实习期间表现 2、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3、主要收获与体会 4、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5、不少于2000字 16
实习单位鉴定: 签章: 年 月 日 实习指导老师评语及成绩评定: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报告返校后交给所在系部,统一保管,备查。
招生就业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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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检查记录表
实习学生姓名 所属系 专业 实习单位 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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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学生校外实习守则
一、在实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对实习涉及到的实习单位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防止泄露。 三、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按照实习指导老师制订的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
计划和实习任务,做好实习观察笔记,整理实习心得,写好实习日记,按时写好实习报告。做到每月与实习指导老师进行不少于二次的联系。 四、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单位师傅和工程技术
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 除完成实习任务外,可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五、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未经许
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或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实习期间,可在学院住宿,如不能在学院住宿的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 七、实习期间,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备案,如
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无法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实习单位变更或因各种原因实习终止,必须返校学习或重新办理实习手续。 九、按时返校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必须由本人参加的各项活动。
十、学生违反实习规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实习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实习。 十一、因擅自脱离岗位、不服从管理、实习表现不能达到标准的学生,将不能正
常办理毕业手续。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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