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避免发生由于租赁机械质量缺陷、租赁机械司机违章操作或操作过失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规定,承租方与出租方就租赁机械安全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需共同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做好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及时纠正“三违”(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监控机械的安全运行。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5、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2、针对现场机械使用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
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3、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甲方对所租机械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做好相关记录。
4、负责对入场的起重机械管理、检验等人员证件的核查,对入场操作人员、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核查,并对入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5、机械使用前,甲方应将机械工作范围、设施的保护及相关注意事项,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并需得到乙方确认。
6、甲方设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机械调配,并负责施工过程中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7、甲方对使用的外租机械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8、甲方对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对不符施工要求的设备有权清退并处以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严禁租赁给甲方排放不合格的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需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
2、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业主、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3、按规定提供租赁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报验不得施工作业。
4、保证所提供机械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且安全装置、安全限位齐全、灵敏有效安全的机械及设备防护部件100%的完好率。并负责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
5、保证甲方正常机械使用的需要,禁止机械带病和防护设备不齐全设备进场作业。
6、负责配备持有效证件的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经网查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用工手续齐全“定人、定机、定岗。
7、乙方机械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无《安全技术交底》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8、乙方在作业时,应对施工现场地上管线和设备负责保护,发现地下不明物应告知甲
方,并进行有效地保护,不得损坏。
9、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禁止酒后作业。起重机吊装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资料
1、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机械名称、型号、厂家、出厂编号日期)。
2、进场作业人员身份证及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特种设备(如吊车)需提供检测报告及建委备案相关资料(若需备案的) 4、其他应提交的资料(根据相关部门和上级领导要求) 第五条、赔偿责任
1、施工过程因甲方未告知作业范围内,地下设施情况,强令乙方在不明情况下作业,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照甲方指令作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外租机械设备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造成损失或耽误工期的按照损失的金额确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一份,经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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