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关于举办“青春见证中国梦”诗歌朗诵比赛活动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不懈奋斗,经研究决定,拟组织一、二年级各专业部开展“青春见证中国梦”主题朗诵比赛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通过各专业部朗诵比赛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表达能力,引导广大青年深刻认识*总书记提出“中国梦”的思想内涵,坚定理想信念,放飞青春梦想,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青春见证中国梦”
三、参赛人员
各专业部一、二年级在校班级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5月5日
各专业部内部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在各班围绕“青春见证中国梦”的主题广泛征集原创的诗歌朗诵作品,并组织动员各班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充分调动各个班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作朗诵稿件,创新朗诵形式。
2、组织报名阶段:5月6日-5月8日
各专业部按照政教处下发的通知,统筹协调安排好本专业的报名。
3、比赛阶段;5月13日-5月17日
各专业部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时间、地点组织全专业班级参加比赛,并与比赛结束后上报比赛的结果和朗诵作品稿件及电子版。
4、学校表彰阶段;5月下旬
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比赛情况,安排表彰。
五、有关要求
1、 朗诵的作品鼓励原创,作品体载为诗歌或者散文,内容应紧扣主题,立意新颖,健康向上,时代感强,展示当代职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2、 各专业部开展诗歌朗诵活动停课需向政教处、教导处上报,保证学生的良好秩序。
3、各专业部的任课老师应全员参与,并在活动现场指导、监督。
4、学校统一安排专人照相,各专业部比赛时间确定后上报政教处、教导处。
5、各专业部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习、讨论、宣讲“我的中国梦”的浓厚氛围。
六、奖项设置
校政教处将结合专业部的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按照各专业部的比赛成绩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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