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冬期停工等事项的通知
各项目部:
根据2013年11月27日以后的的天气情况,目前室外气温已持续5d低于5℃,或者当天最低气温到0℃及以下,已进入冬期施工阶段,要求施工企业必须11月30日前全部停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工项目及时间:
凡主体结构、装修工程的在建工程从11月30日起全部停工。
二、越冬工程维护:
1、对施工场地、建筑物周围做好排水工作,特别是建筑物周围及时清理雨雪,防止地基浸水。
2、做好安全维护工作,在建工程周边予以封闭,一层楼梯口及外墙窗口要做封堵,工地场面的池、坑及配电箱处予以防护并设警示牌,外架、脚手板不能拆除的要予以加固,起重机械制动要检查可靠。
三、停工期间重点工作:
1、做好各类档案归档管理。个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技术资料核查完善,特别是原材试化验要检查复试代表数量,隐蔽及阶段验收资料核查签字盖章;对竣工工程技术质保资料、竣工备案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备案评价资料整理,并移交我办归档保存。
2、做好停工期间值班工作。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值班负责人,并每工地安排不少于2名值班人员,明确责任,特别要做好防盗、防火、防煤气、防触电等安全工作。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由项目经理负责将项目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公司办公室备案。
3、对施工机械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修,中小型机械入室或搭棚,室外机械对电机等部件要屏蔽保护,闲置的配电线路及箱体予以拆除。
四、责任义务:
1、项目部停工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越冬工程维护和安全防护要做到位,防止发生任何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
2、项目部不按本通知要求强行组织施工者,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若发生事故,不论任何情况视为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事故,由其承担全部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3、项目部要加大对工程款回收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兑付和税费清缴,杜绝上访事件发生。
特此通知
海兴县建兴工程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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