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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流程

2021-02-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xx师范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流程

一、确定实践地点,组建活动实践队

以学院或学生社团为单位组队,社团之间可以联合组队,各实践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6月下旬前自行联系确定落实好实践地点(接收单位证明,即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每支实践队人数不得少于10人,活动时间不少于5天,并落实至少一名以上指导教师带队。

二、申报立项

1、立项:各实践队要进行实践活动申报立项,于6月下旬将填写好的《xx师范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队申报表》报校团委审批。

2、各实践队切实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工作,要制定《紧急情况预案处理》,对实践队员进行培训教育,确保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三、实践队资格及经费审批

1、立项申报过程中,各指导单位可对本单位所指导的实践队进行管理,并及时对立项信息进行核实,对不符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修改。

2、6月28日之前将《社会实践活动方案》报校团委审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可行性分析、活动意义、活动行程安排、活动内容安排、经费预算、活动意外事故应急措施及安全保障、预期效果分析说明等。

3、7月上旬到7月中旬,校团委对所有经指导单位审批的实践队复审,并初步确定通过立项的实践队名单及专项经费经费数额,经费审批结果将反馈到各学院团总支。

四、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工作

1、7月上旬,各学院召开实践队队员动员大会,下发有关材料,明确注意事项。

2、校团委组织召开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协调会,安排布置相关事宜。

五、领取活动相关物品,签署责任书

1、出发前,各实践队到校团委领取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物品。

2、各实践队与校团委签署《xx师范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责任书》。

3、办理保险:校团委将统一组织各实践队队员办理保险,暂定各实践队领队于7月12日17:00之前将实践队队员名单及所需资料(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报送校团委办公室,以便办理保险手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队员都必须办理保险手续方能参与此次社会实践活动。

六、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

我校将于7月中旬隆重举行xx师范学院当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要求如下:

(1)参加对象:参加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体实践队员、全体“大学生春晖使者”、

担任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及相关部门领导。

(2)出征仪式时间为2010年7月中旬。

(3)要求以实践队为单位,队员统一着装,各实践队须自带学院(社团)队旗。

(4)全体实践队员保持良好精神风貌,提前30分钟入场。

七、开展实践活动

暑期期间,各实践队根据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各指导单位要及时对所指导的实践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安排联络员与实践队进行联络,确保实践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如遇问题,及时与学院老师、校团委办公室联系。

在实践活动开展期间,要求各实践队积极向领队或指导老师提交实践感言(每队不少于5条,每条感言限50字),及时向团委反馈实践队相关信息。

八、总结工作

1、材料上交

开学后第一周内各实践队将实践成果的电子版整理,并与其他书面成果一起上交校团委办公室。

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实践队的实践成果统计表(春晖行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一份)

(2)实践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总结报告1份

(3)填写完成本手册中的各种表格。包括实践队队员报名表、春晖宣传队员活动情况反馈表、统计表等。

(4)实践队队员感言5条

(5)至少10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要求电子版照片)。

(6)实际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名单(队员身份、班级,参加的实践队名称)

需上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活动的题词;

(2)接收实践单位评语(即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3)建立实践基地协议(选交)。

备注:(1)有DV短片的实践队请将DV母带直接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供校团委制作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光盘(制作结束后我们会将母带返还各实践队),并将在评比过程中予以加分。(2)实践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专项经费发放和实践队评优挂钩。

2、成果展示交流

开学后,学校鼓励实践队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学院(社团)召开实践队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并将实践成果(通过实践写的社会调查报告、论文,及座次会简报、照片等)交至校团委。

九、费用报销

各实践队准备好学院专项经费金额的等额发票,于开学两周内(除周末)到校团委办公室报销实践专项经费,逾期不再办理。

十、评比表彰

9月上旬,各学院团总支(及相关指导单位)依据《xx师范学院2010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对各实践队进行初评,并于9月中旬前将实践队所有书面成果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学院实践队总表、优秀及先进实践队推荐表、优秀领队老师推荐表等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9月下旬,校团委将根据各实践队的实践活动情况,依据《xx师范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对各实践队及个人评奖,召开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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