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以吃苦耐劳、勇于献身的精神,带领和督导下属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人、财、物的绝对安全。
第二条 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总经理在保安工作上的参谋和助手。具备强烈的竞争意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经验,坚决贯彻执行公司领导的指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有督导责任。
第三条 坚持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现代管理,以身作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司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领导下属员工积极开展保安工作。
第四条 负责制定、健全贯彻公司安全保卫制度的措施,检查保安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审定各部门拟定的岗位安全制度、规定,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协助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第六条 负责组织调查公司内发生的重大案件、事故,并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汇报查处结果。
第七条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经常巡视公司各重要“四防”器材设备,以确保保安人员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 与当地公安、执法、司法机关及其他保安部门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协助打击
违法犯罪和处理火灾。
第九条 受理公司有关本部门、员工以及客人的投诉,并解决处理。
第十条 负责分派本部门员工、带领本部门员工工作,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公司经济部门和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重视内勤工作,做好保安工作档案材料的积累和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 督导并协助公司组建安全委员会、消防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等组织,担任各委员会副主任并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完成公司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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