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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的环保问题

2021-08-22 来源:意榕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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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I 科技2oo7年第9期 学术研讨 工程施工中的环保问题 秦庆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摘要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性问题和重要课题,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 前提和关键,工程施工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为此,本文提出了让环护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理念。 关键词工程施工环护全过程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性问题和重要课题,保护环 的专职环保员。在整个工程施工的过程巾,随时检查现场环保工 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 键,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环境革命”的诞生, 《环境保护法》正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作为一门新兴的法 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宪法、行政法、民法、刑 法、诉讼法等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不仅使其成为环境法 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使其原理成为环保法理论体系的重 要支柱。工程施工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产、生活环 境,让环护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 义。 1 工程施工的环保现状 现行环保法颁布实施这十儿年,环保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已 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 重要手段。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变化,带动了环保战略和工作重 点的重大转变,主要表现在:从污染防治为主向污染防治与生态 保护并重转变,从点源治理向流域、区域综合治理转变,从末端 治理r口J源头和各过程控制转变,从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从 以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管理为主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 技术等手段管理转变。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的凸现, 工程施工的环保规则越来越细,但在很大的程度上,施工环境的 保护越来越依赖于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自愿,所以,在很多工 程建设完工后。当地的环境需要好几年才能恢复。在环保法的执 行保障上,也存在着行政管理权限设置不科学、环保执法强制力 不够、责任不清晰等情况。 2环保的宏观措施 2.1提高环保法的法律地位 国家应该让环保法与民法、刑法地位统一成为一个档次的法 律,并与国家制定通过的其他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的法律地位有 所区别,体现基本法与单行法之问的高低位阶关系,这有利于法 律的适用,进而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 2.2在价值追求上,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 现行环保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 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耳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 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效益 与经济效益特别是暂时的地方的经济效益相矛盾时,人们在实践 中往往出于逐利的本性牺牲环境以求得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先 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价值取向出现偏差.所以应在现行 环保法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 2.3建立环保强制手段 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 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在环境行政监管方面,环境法没有赋 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强制权力,出于没有行 政强制手段,导致执法不力,不能及时排除污染。例如责令停止 建设.生产或者关闭等的执行必依赖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因此,为了严格环保执法,必须建立环保行政强制手段。 3施工环保的微观措施 3.1建立环保管理组织 工程开工前,要专门成立环保小组,由专人负责,配备必要 作和实施情况,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 护要求的项目,强制限期进行整改。 3.2加强对具体环节的环保处理 (1)水:生活营地和施工区饮用水均使用符合国家用水标 准的水;施工用水一般将江河、堤内外渊塘作为取水日引水至各 施工场面,通过水质分析试验确定是否均符合设计用水标准;施 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方排放,并进行 过滤、沉淀等防污染处理。 (2)空气:天气干燥时,在施工道上每天定时洒水,以减 少道路扬尘影响路旁行人及居民的正常生活;所有施工运输车辆 均进行定期保养,避免因不完全燃烧而产生过量有害气体。 (3)噪音:工程施工中机械会产生产生较大噪声,比如发 电机、搅拌机、振动切槽机、运输车辆等。所有设备尽量放置在 距居民区300m以外,并采取搭设顶棚等措施,降低噪音强度。 (4)废土(碴):工程施工中废土(碴)要按环保管理单 位指定位置弃置;工程完工后,废上(碴)要清理干净,不能污 染周围环境。 (5)卫生:生活营地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公共厕所专 人负责打扫,并定期进行消毒,垃圾定期处理后运至指定地点; 设置必要的排水沟和沉淀池,使废水排放畅通、过滤;在施工区 定期进行灭蝇、灭蚊、灭鼠处理。 (6)场地恢复:工程施工完工后,路面有部分损坏的,恢 复路面;草皮、树木有破坏的,将损坏的堤坡草皮及树木重新栽 植,恢复其原状;施工中的占地,用良性土对其进行置换,清除 废料、废碴、废浆等物,运到指定位置,按设计或监理要求将其 掩埋。 4结语 环保法对健全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保护和改善环 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 高,国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现行环保法已经远远 不能满足2l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新需要,急需修 改。在没有修改前,我们的工程施工应该按合同与环保设计中有 关要求及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或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 在保质、安全按期完成合同设计工程量的同时,环保措施得当, 确保施工对周边及工区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s】.1989.1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SI2JS].2002.10 【3】金瑞林,汪劲 2f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评述fM】.北京大学出版 社。2003 【4】殷庆威,钟新海.解析可持续发展观的哲学新思维U】.东方论 坛。2001(2) 【5】王维.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M】.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9 作者简介秦庆红(1980一)。学士、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 技术管理。 (收稿日期: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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